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周长庚同志南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09-30 09:32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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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及中央、省、市驻南单位: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围绕平安南县建设,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全县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在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不怕牺牲,大义凛然,以实际行动弘扬了社会正气。根据《湖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周长庚同志“南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3000元奖励。

  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时代精神的体现。希望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在危险时刻临危不惧、舍生忘死的勇敢精神,学习他们奋不顾身、舍己为人的高尚品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美德,努力营造知荣辱、行善举、扬正气、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扬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合法权益,切实推动见义勇为事业健康发展,为创建平安南县、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附件:周长庚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事迹.doc



  南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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