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南县浪拔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2023-04-11 15:06 信息来源:县委编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921MB1F42329A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2  年度)

 

 

 

 

 

 

南县浪拔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南县浪拔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本辖区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国土、规划、生态环境、村镇建设与管理、水利、农业(含农机、畜牧水产、动物防疫)、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林业等方面的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

    

南县浪拔湖镇哑巴渡街道

法定代表人

晏国华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南县浪拔湖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3.5125

10.6641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一、邓小平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和领会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和执法业务学习。学习毛泽东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相合,不断提高个人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和道德修养。加强执法培训学习和执法队伍建设,先后参加了由县农业农村局、司法局、生环局、城市执法局、应急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大队整体执法业务能力。 二、禁捕退捕工作。重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认真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强化执法监管。积极宣传禁捕退捕政策法规,严格按程序回收处置渔船,回收拆解兴桥村“三无”船舶32条,对全镇9条保留农用船舶进行喷码造册。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和非法销售地下产业链,加强渔政执法,全年开展禁捕专项整治行动共50多次,收缴各类渔网、地笼1000多条,立案27起,行政处罚23人、刑事拘留6人。 三、秸秆禁烧工作。将禁烧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为目标,成立执法大队秸秆禁烧工作巡查组,深入田间地头,全天候开展巡查行动,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累计巡查督导2600人次,批评教育150人次,行政处罚28人次,努力做到辖区内不出现农作物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火点、不冒青烟,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禁烧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四、应急管理执法工作。扎实推进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定期联合应急办对全镇11家工贸企业、2家加油站、2家酒精厂和1家燃气站进行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排除隐患。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缔了3家烟花爆竹无证销售门店,杜绝安全隐患。全年对20家企业超市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处罚,实现了安全事故“零发生”,“零伤亡”的良好局面,为实现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五、燃气市场整治工作。为消除我镇燃气市场隐患,联合县住建局燃气办和镇生环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取缔5家无经营许可证的门店,收缴过期气瓶12个。 六、城市管理工作。加强自建房危房排查,对擅自在浪拔湖街道建设的房屋,未办理任何建设手续,涉嫌违法,立案查处6起。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肖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