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南县乌嘴乡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2022-06-15 16:12 信息来源:县委编办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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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  年度)

 

 

 

 

 

 

南县乌嘴乡综合执法大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南县乌嘴乡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乌嘴乡辖区内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暂使用乌嘴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意见后予以规范。严禁将不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范要求的人员划入(调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严禁使用临时人员、编外聘用人员、辅助人员执法。建立健全执法队伍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考核奖惩制度。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乌嘴乡昭明社区

法定代表人

刘固文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南县乌嘴乡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82

-1.6297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本年度无变更

1、禁捕工作的开展与政策宣传、执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好守护一江碧水政治责任,一年来,对全乡所属区域河流进行“5+2”“+模式不间断巡查,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采用了县、乡、村干部包河段的包干责任制,2021年立案办理非法捕捞案件10起;2、秸秆禁烧工作的开展与政策宣传,执法。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打好蓝天保卫战,全力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目标,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巡逻车、召开会议等广泛宣传、统一思想,提高群众禁烧意识,以思想自觉带动行动自觉,形成不能烧、不敢烧、不愿烧的良好局面,确保秸秆禁烧政策的宣传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强化日常巡查,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及时发现并制止秸秆焚烧行为,2021年立案办理禁烧案件38起;3、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的开展与政策宣导,执法。为有效开展各类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坚持整治与宣传教育群众相结合的方法,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工作,通过乡村干部会议、村村响、LED屏、宣传栏、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不定期在道路进行检查执勤;4、其他行政类执法与政策宣导。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刘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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