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南县明山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2022-06-15 15:56
信息来源:县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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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南县明山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南县明山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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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明山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县级以上执法部门主要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乡镇执法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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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南县明山头镇新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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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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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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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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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南县明山头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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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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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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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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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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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本年度无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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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我队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本辖区内的负责本辖区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国土、规划、生态环境、村镇建设与管理、水利、农业(含农机、畜牧水产、动物防疫)、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林业等方面的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2021年,我队按照赋权开展执法巡查和日常执法活动,对秸秆禁烧,渔政等开展执法工作。全年共开展秸秆禁烧巡查70余次,办理秸秆禁烧案件2起,行政处罚两人;开展非法捕捞巡查150余次,办理非法捕捞案件9起,行政处罚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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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自2020年0703日—至2025年07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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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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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