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南县文物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2022-06-15 09:03
信息来源:县委编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大中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921732879452U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南县文物保护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南县文物保护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对文物的开展发掘,加强管理工作。 文物勘探、发掘、保护、稽查、市场管理 |
|||
住 所 |
南县南洲镇德昌公园 |
|||
法定代表人 |
侯勇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拨款) |
|||
举办单位 |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87 |
164 |
|||
网上名称 |
南县文物保护中心 |
从业人数 |
3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本年度无变更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文物安全是工作的生命线。2021年,我馆坚持警钟长鸣,全面加强和改进了文物安全工作,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馆藏文物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全年对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点安全巡查一百多次,截至目前,馆藏文物无安全事故发生,野外文物安全形势平稳,没有发生盗掘古墓葬和遗址现象。一方面,我馆积极申报文保资金项目,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文保单位展开及时、有效的维修,确保文物安全。另一方面,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对文物安防、消防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对违法问题坚决处理。对各项目用地进行文物勘探挖掘等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有效日期为:2021.01.13-2026.01.13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