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南县水政监察大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921MB03297708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南县水政监察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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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南县水政监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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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行使县水利局所有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权;负责查处跨乡镇河湖保护、河湖采砂、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岸线与堤防保护等方面涉水违法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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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南县水利局办公大楼二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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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熊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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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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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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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南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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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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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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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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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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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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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1年南县水政监察大队在局党组和市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切实履行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管理与保护,加大涉水案件的查处力度,通过与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及全队人员的不懈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 一、强化学习,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把学习好水法律法规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为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筑牢依法行政工作基础,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县各级举办的学习培训班,邀请法律专家授课讲解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2、强化对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借“世界水日”暨“中国水周”和今年颁布的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长江保护法、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利用网络媒体、视频宣传车、设置街头咨询点、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进行水法律法规和河道生态保护的广泛宣传。在宣传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悬挂横幅50多条,出动宣传车15辆,执法船5艘,宣传展板12块。通过宣传,增强了全社会自觉遵守水法律法规的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坚持以“依法治国”纲要为指导,按照“依法治县”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权力,扎实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努力提高执法工作人员素质,为广大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涉水活动提供了一个宽松的环境。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法 今年以来,我局累计出动执法行动300多人次,发现查处各类涉水违法行为6起,组织、参与联合执法行动5次。下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责令限期改正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起。 (一)打击非法采砂立案2起,侵占河湖岸线一起,处理涉案人员4人,罚没款3.1万元,其中2.7万元因当事人被公安机关羁押,罚没款没有到位,正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通过部门联动、跨水域联合执法,使我县水域内非法采砂现象得到根源性整治。 (二)参加益阳市水利局联合常德市水利局开展的“河湖交界水域打击盗采砂石和禁渔退捕专项工作行动”和益阳市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霹雳行动”,在全县及沅水和澧水流域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和震慑效果。 (三)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参加禁渔退捕工作,对南茅运河和三仙湖水库内渔网进行拆除,对钓鱼人员进行巡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劝导,确保我局禁渔退捕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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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单位法人证书统一信用代码1243092MB03297708 有效期:2020.03.25-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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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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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龚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