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南县浪拔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2022-06-13 16:38 信息来源:县委编办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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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  年度)

 

 

 

 

 

 

南县浪拔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南县浪拔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本辖区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国土、规划、生态环境、村镇建设与管理、水利、农业(含农机、畜牧水产、动物防疫)、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林业等方面的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

    

南县浪拔湖镇哑巴渡街道

法定代表人

晏国华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南县浪拔湖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1

13.5

网上名称

浪拔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8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本年度无变更

一、禁捕退捕工作。重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决策,认真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强化执法监管。积极宣传禁捕退捕政策法规,严格按程序回收处置渔船,对全镇545条保留农用船舶进行喷码造册,回收拆解兴桥村“三无”船舶32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和非法销售地下产业链,加强渔政执法,全年开展禁捕专项整治行动共52多次,收缴各类渔网、地笼4000多条,立案32起,行政处罚22人、刑事拘留10人。 二、秸秆禁烧工作。将禁烧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为目标,成立执法大队秸秆禁烧工作巡查组,深入田间地头,全天候开展巡查行动,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累计巡查督导1600人次,批评教育143人次,行政处罚56人次,努力做到辖区内不出现农作物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火点、不冒青烟,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禁烧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三、应急管理执法工作。扎实推进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每个月都联合应急办对全镇11家工贸企业、2家加油站、2家酒精厂和1家燃气站进行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排除隐患。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缔了4家烟花爆竹无证销售门店,杜绝安全隐患。实现了安全事故零发生,零伤亡的良好局面,为实现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四、燃气市场整治工作。为消除我镇燃气市场隐患,联合县住建局燃气办和镇生环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取缔16家无经营许可证的门店,收缴充装枪22把和气瓶58个。 回顾今年来的工作,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一些不足和问题。业务理论基础不扎实、执法水平不高,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经费不足,依法行政潜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明年的工作中攻坚克难奋勇前进,要始终牢记职责、宗旨,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把群众满不满意、拥护不拥护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实现全镇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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