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南县浪拔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921MB1F42329A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南县浪拔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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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南县浪拔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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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负责本辖区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国土、规划、生态环境、村镇建设与管理、水利、农业(含农机、畜牧水产、动物防疫)、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林业等方面的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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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南县浪拔湖镇哑巴渡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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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晏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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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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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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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南县浪拔湖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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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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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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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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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浪拔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从业人数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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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本年度无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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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禁捕退捕工作。重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决策,认真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强化执法监管。积极宣传禁捕退捕政策法规,严格按程序回收处置渔船,对全镇545条保留农用船舶进行喷码造册,回收拆解兴桥村“三无”船舶32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和非法销售地下产业链,加强渔政执法,全年开展禁捕专项整治行动共52多次,收缴各类渔网、地笼4000多条,立案32起,行政处罚22人、刑事拘留10人。 二、秸秆禁烧工作。将禁烧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为目标,成立执法大队秸秆禁烧工作巡查组,深入田间地头,全天候开展巡查行动,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累计巡查督导1600人次,批评教育143人次,行政处罚56人次,努力做到辖区内不出现农作物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火点、不冒青烟,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禁烧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三、应急管理执法工作。扎实推进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每个月都联合应急办对全镇11家工贸企业、2家加油站、2家酒精厂和1家燃气站进行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排除隐患。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缔了4家烟花爆竹无证销售门店,杜绝安全隐患。实现了安全事故零发生,零伤亡的良好局面,为实现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四、燃气市场整治工作。为消除我镇燃气市场隐患,联合县住建局燃气办和镇生环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取缔16家无经营许可证的门店,收缴充装枪22把和气瓶58个。 回顾今年来的工作,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一些不足和问题。业务理论基础不扎实、执法水平不高,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经费不足,依法行政潜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明年的工作中攻坚克难奋勇前进,要始终牢记职责、宗旨,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把群众满不满意、拥护不拥护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实现全镇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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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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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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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