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南县茅草街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2022-06-13 16:12 信息来源:县委编办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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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  年度)

 

 

 

 

 

 

南县茅草街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南县茅草街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本辖区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国土、规划、生态环境、村镇建设与管理、水利、农业、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林业等方面的日常执法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

    

南县茅草街镇长岛路

法定代表人

李轩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南县茅草街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

10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本年度无变更

2021年,大队共执行33起行政处罚案例处罚款共计24500元。参与各项行政执法和政府大小中心行动。具体如下: 1.渔政执法行政处罚案件7件,处罚款8000元,在禁捕区禁捕期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起;查扣非法渔具木船3条,地笼736个现场销毁若干,丝网等其他捕捞工具11条现场销毁若干,钓具55杆,电鱼渔具5具,持续利用船巡、岸巡、人巡相结合每周定期巡查3次不定期巡查2次,参与联合执法5次,副队长梅军参与全县联合渔政执法达一个月; 2.联合镇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参加国土规划和村镇建设管理,参与强拆违建21个(其中三宁河1个,迎宾路20个); 3.开展禁烧秸秆专项治理工作。一是采取堵疏结合的方式,利用执法宣传车、微信、广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对环境及人身健康的危害。二是在镇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大队12名队员共分两组进行秸秆焚烧巡查确保每天上午、下午、晚上三次巡查整治,一经发现严格查处,坚决做好违法管控,确保大气污染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大队根据环境保护法处理秸秆焚烧等案件22件,共处罚款9500元,批评教育写下保证书12起; 4.加大“五乱整治”力度,做好辖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在日常城市执法中,加强对辖区内主要道路的五乱整治,重点整治街面占到经营、门前乱堆乱放、擅自设置广告牌匾、非法小广告、垃圾乱丢弃、车辆乱停放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10次,对20余家存在堆物堆料、店外经营、卫生不整洁的商户进行了规范,使得镇区内街道秩序得到有效改善; 5.处理砂石扬撒案件4起,处罚款7000元; 6.配合镇政府工作参与大型联合执法5次; 7.联合镇交管部门进行交通安全检查5次; 8.党组织吸取党员2名,预备党员3名; 9.成立工会。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杨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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