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须知

发布时间:2015-10-30 17:17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一、申请公开的信息类型:

(一)应主动公开而没有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除以下内容外的其它政府信息(包括有关申请者本人的政府信息)。

1.事权方面的政府信息:

①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②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

③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

④政府的机构设置、职能和设定依据;

⑤政府行政审批项目;

⑥当地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⑦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2.财权方面的政府信息:

①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其执行情况;

②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情况,重要物资招标采购情况和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

③政府投资建设的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3.人事权方面的政府信息:

①政府领导成员的履历、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

②公务员录用、选拔任用、评选先进的条件、程序及结果;

③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情况。

4.其他政府信息:

①行政行为的依据;

②行政行为的程序;

③行政行为的时限;

④救济途径和时限。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个人隐私;

2.商业秘密;

3.国家秘密;

4.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政府信息;

5.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它政府信息。

二、申请公开受理流程:

填写申请表格-》政府部门处理-》答复申请人

说明:

1.本栏目只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其他事项请通过相关渠道反映,本栏目不予受理;

2.县政府普发性文件已在南县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中公布,人事任免,重点项目,财政信息等方面的信息请在首页相关栏目中查阅或通过门户网的搜索引擎查找;

3.请您在填写表格前先到政府门户网搜索引擎中搜索您要申请公开的内容;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用户还可以向本县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申请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的方式包括网站申请、电话(传真)申请、电子邮件申请、现场申请等。

三、申请公开处理时间规定:

①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在当日内进行答复;

②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在15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进行答复,如特殊情况要报主管部门或上级领导批准的可以再延长1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

③依申请公开答复不了的应由主管部门说明原因。

四、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