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03-22 16:23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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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人〔2015〕1号

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全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是时代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南县”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全县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有的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怕牺牲,救人于危难;有的勇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弘扬了社会正气。根据《湖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弘扬社会正气,表彰先进典型,县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庄建兵、周学明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们无私无畏、匡扶正义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救人于危难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嫉恶如仇、见义勇为的英勇精神,努力倡导和树立文明向上的社会新风,为加强“平安南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南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简要事迹

南县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9日

附件:

南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简要事迹

一、庄建兵:男,50岁,农民,住南县麻河口镇蔡家铺村三组。2014年9月27日下午5时20分,麻河口镇德和垸村5组村民晏立军在自家附近发现电信光缆落在路边的一条金属线上,于是便徒手拨开金属线,却不想该金属线与附近某农户的照明电线搭接而带电,随着“啊”的一声惨叫,晏立军被电击重重倒地,昏迷不醒。

在近处电排沟里取鱼的蔡家铺村三组村民庄建兵闻声发现晏立军触电倒地后,便立即奔上岸,穿着笨重的水裤,一路小跑过来。发现晏立军的身体急剧抽搐,面色苍白,眼晴翻白,身体上的金属线还不时隐约冒着火星,晏立军碰到电线的右手也开始发焦。庄建兵大声呼救,晏立军的父亲闻声而来,发现儿子触电休克,便想徒手将金属线拿开,却被庄建兵及时制止。说时迟、那时快,庄建兵当即从旁边居民家的台阶上拿来铁锹,奋力拨起电缆,一次、两次、三次,终于成功拨开了。

这时,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庄建兵连忙叫周围的人拨打120急救电话,自己就在一旁查看晏立军的状况。发现晏立军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便做起了简单常用的抢救措施,同时找人搬来门板,一起将晏立军送上了救护车。晏立军经过抢救已无大碍。

二、周学明:男,56岁,农民,住南县浪拔湖镇荣福村13组。2014年8月14日早晨6点左右,荣福村13组村民周学明发现一名可疑男子,年龄60岁左右,当时在一商铺买烟,身挑两个里面装着鸡的蛇皮袋,于是上前询问其鸡的来源,老人说他是常德搭车到南县来的,迷路走到此地,鸡是他儿子给他带回家喂养的。周学明见老人无交通工具从常德来,方向不对,并看见其神色慌张就问鸡的数量,当即查看,数量不符,随后问其姓名及儿子姓名,该人闪烁其词,前后逻辑混乱,行为十分可疑,将其暂时稳定,遂后报警。该人发觉形势不对,便丢下袋子撒腿就跑,周学明见状奋力追赶,一路追至800多米处将其扑倒在地,该人全力反抗挣脱,周学明死死抱住其身躯,在地上两人扭打两、三分钟,随即赶来的几个村民一起将其制服,稳定在一农户家中等待派出所同志的到来。最后,在派出所的审问下,该人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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