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陈诗涵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南政人〔2025〕3号

发布时间:2025-04-10 08:36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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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下列同志试用期满,县人民政府决定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诗涵同志;

  南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刘建国同志;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魏国栋同志。

  


南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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