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肖华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南政人〔2024〕2号

发布时间:2024-02-29 15:49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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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下列同志试用期满,县人民政府决定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肖华同志任南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南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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