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何树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南政人【2023】15号

发布时间:2023-12-15 16:45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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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何树林同志的南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卿云同志任南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免去杨昀同志的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铁锐同志的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肖彬同志任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汤清同志任南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免去盛军同志的南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职务;

  华汉伟同志任南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免去刘素芳同志的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诗涵同志的南县政务大厅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唐新同志的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李鸣同志任南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县公安局荷花派出所所长职务;

  龚政同志任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国文同志的南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建国同志的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张绍武同志的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何春江同志任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侯威同志任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免去游云祥同志的南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郭龙刚同志的南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王文森同志任南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肖胜军同志任南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贝同志任南县南茅运河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彭娟同志任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军同志任南县林业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魏国栋同志的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副局长、南县湿地公园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文华同志任南县疾病控制局局长(兼);

  李志勇同志任南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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