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宋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南政人〔2023〕11号

发布时间:2023-07-28 09:38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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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宋佳同志的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蒋文亮同志任南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县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职务;

  夏泽涛同志任南县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盛建同志任南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免去其南县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郭洪海同志的南县南茅运河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雷畅凯同志的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朱宏球同志任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孙小华同志任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职务;

  刘磊同志任南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免去其南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陈硕同志的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易文静同志任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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