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王金辉同志的南县文物局局长职务;
谭芳同志任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南县文物局局长,免去其南县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职务;
陈忠民同志任南县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
免去易振兴同志的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李锋同志任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付晓同志的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职务;
童桂平同志任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郭建良同志的南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职务;
臧得志同志任南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符燕平同志任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陈迎同志的南县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李学锋同志的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刘译婷同志任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合作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文清同志的南县农机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叶君同志任南县农机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卓同志任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陈志强同志的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周爱国同志任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南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张斌同志任南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程足良同志的南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职务;
孙小华同志任南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免去其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欧阳国同志任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免去冷凯云同志的南县人民政府总督学职务;
刘洪同志任南县人民政府总督学;
免去何振宇同志的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余俊卿同志的南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南县水利局副局长(兼)职务;
戴圣晗同志任南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南县水利局副局长(兼);
免去李孝云同志的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张彪同志任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职务;
袁伟同志任南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李世文同志的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严曙光同志任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洋同志任南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总工程师,免去其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伍万中同志的南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曹世奇同志的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易勇同志任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