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梁小清同志的南县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余孟军同志任南县中医医院院长,免去其南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肖华同志任南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