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周建中同志任南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免去洪少顺同志的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郭贻同志任南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免去其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免去唐新同志的南县公安局南洲派出所所长职务;
孟阳春同志任南县公安局南洲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南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高配副科级)职务;
范宇同志任南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高配副科级);免去贺正波同志的南县公安局乌嘴派出所所长职务。
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5日
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