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关于陈文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5 10:01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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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人〔2016〕4号

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陈文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陈文清同志的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田书垠同志任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免去其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小明同志任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段东明同志任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吴菲同志任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强同志任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汤志红同志任南县监察局副局长;

免去杨文清同志的南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高配副科级)职务;

免去陈欣同志的南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高配副科级)职务;

免去杨曙同志的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彭建波同志的南县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肖文同志的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勇同志的南县公安局南洲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新良同志任南县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主任;

陈志强同志任南县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主任;

刘志光同志任南县档案局副局长;

何建明同志任南县档案局副局长;

免去黄建同志的南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孙广文同志的南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任友荣同志的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童琼珍同志任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余俊卿同志任南县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职务;

龚海军同志任南县信访局局长;

胡守明同志任南县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国红同志的南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杨振华同志任南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任明同志任南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伍万中同志任南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邓劲松同志任南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毛宏武同志任南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总工程师;

梅畅同志任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彭华同志任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升格前)职务;

陈选球同志任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启伏同志任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卢俊琪同志任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李劲宏同志任南县教育局副局长;

冷凯云同志任南县人民政府主任督学(试用期一年);

李奇山同志任南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宋波同志的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孟海军同志任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叶大军同志任南县财政局副局长;

免去罗强同志的南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职务;

宋佳同志任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聂建宏同志任南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

汤清同志任南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宁永良同志任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徐建武同志任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免去宁富政同志的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军来同志的南县社会劳动保险所所长职务;

李全同志任南县社会劳动保险所所长,免去其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所长职务;

周红霞同志任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雪荣同志任南县医疗保险管理所所长,免去其南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所长职务;

温国红同志任南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所长,免去其南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国祥同志任南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思宇同志任南县公安局副局长;

免去周晓舟同志的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李先华同志任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综合指导中队中队长(高配副科级)职务;

王国华同志任南县司法局副局长;

万利民同志任南县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荣辉同志任南县司法局公证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建华同志任南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姚友清同志任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李军同志任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庆山同志任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易文峰同志任南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李运清同志任南县地方海事处主任;

伍国安同志任南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站长;

刘虹霖同志任南县农业局副局长;

黄应红同志任南县农业局副局长;

石春红同志任南县农业局副局长;

李孝云同志任南县农业局副局长;

肖安民同志任南县农业局总农艺师;

免去唐冽同志的南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国安同志的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徐辉同志任南县林业局总工程师,免去其南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余建新同志的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黄鹏钧同志任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免去其南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何超群同志任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南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免去其南县中医院院长职务;

陈立华同志任南县中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周强同志任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牟建强同志任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刘胜茂同志任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刘群英同志任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胡俭辉同志任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总工程师;

张青同志任南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正华同志的南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国辉同志任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邓寿其同志任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汤可佳同志任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免去李志光同志的南县林业局副局长、总工程师职务;

卿志勇同志任南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汤伟文同志任南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夏俊青同志任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何海林同志任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胡建同志任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强同志任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邓德文同志任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县公安局明山头派出所所长职务;

朱哲辉同志任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雷畅凯同志任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程足良同志任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蔡安翔同志任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付晓同志任南县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侴建新同志任南县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高文斌同志任南县畜牧水产局局长,免去其南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陈小良同志任南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

谭金山同志任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

易惠萍同志任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戴宇军同志的南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孙静波同志的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治平同志的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谭清良同志任南县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

刘政国同志任南县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职务;

徐进同志任南县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

肖建华同志任南县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

杨帆同志任南县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

李君同志任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升格前)职务;

李世文同志任南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斌同志任南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阳春同志任南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臧得志同志任南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方炜同志任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盛军同志任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建华同志任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唐新良同志的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孔建新同志任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鲁正秋同志任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肖东君同志任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彭明同志任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红同志任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余意同志任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商与经贸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吴齐放同志的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游云祥同志任南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胡国民同志任南县供销合作联社代副主任;

李运生同志任南县供销合作联社代副主任;

郭岚同志任南县洞庭湖生态经济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亮宇同志的南县公安局中鱼口派出所所长职务;

贺伟同志任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蒋胜强同志任乌嘴乡副主任科员;

罗丹同志任乌嘴乡副主任科员;

刘美玲同志任中鱼口乡副主任科员;

申丽萍同志任南洲镇副主任科员。

南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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