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何树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南政人〔2019〕2号

发布时间:2019-05-06 15:03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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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何树林同志任南县档案局局长;

曹阳同志任南县公务员局局长;

史晋同志任南县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

彭建波同志任南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徐俊祥同志任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改革后);

陈国奇同志任南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周曙光同志任南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郭贻同志任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王金辉同志任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局长;

郭建良同志任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长波同志的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韵华同志任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谢莉同志任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姚伟同志任南县信息和数据中心主任;

李军同志任南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高文斌同志任南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任;

李强同志任南县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光明同志任南县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高辉同志任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陈文清同志任南县农机事务中心主任;

免去方炜同志的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鲁正秋同志任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忠民同志的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陈淑青同志任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红同志任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吴耐文同志任南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陈煜同志任南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免去梅永征同志的南县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黄学军同志任南县第一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根据《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益办〔2019〕11号)精神,南县房地产管理局、南县公路管理局、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南县畜牧水产局、南县档案局、南县政务服务中心、南县信息中心、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南县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因机构撤销或更名,以上单位的行政正职职务自然消失,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南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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