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冰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南政人〔2020〕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刘冰心同志任南县商务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孟华同志任南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免去伍国安同志的南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站长职务;
蔡军同志任南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云延风同志的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廖原同志任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国华同志的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盛军同志任南县司法局副局长;
免去徐端科同志的南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周韵华同志任南县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臧得志同志任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李劲宏同志的南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选球同志的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何春江同志任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免去陈迎同志的南县洞庭湖生态经济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周宇同志任南县洞庭湖生态经济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何振宇同志任南县洞庭湖生态经济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甘亮同志任南县洞庭湖生态经济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免去徐进同志的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毛井村同志任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卫明同志任南县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主任(降格后);
陈红同志任南县检验检测中心主任,免去其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李君同志任南县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
熊凯同志任南县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
谭桂华同志任南县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浪平同志任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海龙同志任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译婷同志任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何树林同志的南县档案局局长职务;
舒志福同志任南县档案局局长;
文华同志任南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职务;
陈剑同志任南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宁其刚同志任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廖胜华同志任南县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胜茂同志任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免去其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张青同志任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芬同志任南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另外,根据《中共益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南县检验检测中心和调整南县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机构规格的批复》(益编办发〔2020〕23号)文件精神,南县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调整为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南县农业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不再保留,以上机构领导干部所任行政职务自然消失,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南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