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关于阳文彬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南政人〔2020〕8号

发布时间:2020-08-03 09:35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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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下列同志试用期满,县人民政府决定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阳文彬同志任县劳动监察局局长;

刘洋同志任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主任;

曾习智同志任县公安局八百弓派出所所长。

 

南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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