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廖轲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南政人〔2020〕12号
发布时间:2020-11-19 11:39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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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下列同志试用期满,县人民政府决定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廖轲同志任南县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
张波同志任南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
薛凯文同志任南县信息和数据中心副主任;
胡建根同志任南县信息和数据中心副主任;
史科科同志任南县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熊凯同志任南县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
卢万佳同志任南县第一中学副校长;
郭龙刚同志任南县第一中学副校长;
何正伟同志任南县自然资源修复事务中心主任;
贺峰同志任南县征地拆迁事务所所长;
张卫明同志任南县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改革后)主任;
周萍同志任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主任;
李伟锋同志任南县水运事务中心主任;
高章贵同志任南县三仙湖水库管理所所长;
龚娜同志任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枚小花同志任南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段立同志任南县人民医院院长;
梁小清同志任南县中医医院院长;
余孟军同志任南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夏旭同志任南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
邱艳安同志任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
刘建国同志任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陈硕同志任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主任。
南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