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胡剑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南政人〔2020〕13号
发布时间:2020-11-20 11:41
信息来源: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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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胡剑锋同志任南县融媒体中心主任、南县广播电视台台长兼总编辑;
宋晓林同志任南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孙志明同志任南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张斌同志任南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兼副总编辑;
邱艳安同志任南县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建国同志任南县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何振宇同志任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南县洞庭湖生态经济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曹坤同志任南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宁永良同志的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职务。
根据《中共益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南县融媒体中心的批复》(益编办发〔2019〕33号)文件精神,南县广播电视台因机构改革,其领导班子成员所任行政职务自然消失,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南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