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冰心同志免职的通知

南政人〔2021〕1号

发布时间:2021-01-25 11:35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刘冰心同志的南县商务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南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