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梅永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南政人〔2021〕4号
发布时间:2021-06-04 16:04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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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梅永征同志任南县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园同志任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廖原同志任南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免去胡守明同志的南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姚伟同志的南县信息和数据中心主任职务;
陈迎同志任南县信息和数据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何正伟同志的南县自然资源修复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杨皓同志的南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另外,根据益阳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区县(市)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批复》(益编办发〔2021〕37号)文件精神,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更名,其领导班子成员所任行政职务自然消失,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南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