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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李一鸣同志的南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曹霞同志的南县洞庭湖生态经济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职务;
冷凯云同志任南县人民政府总督学,因职务更名,其南县人民政府主任督学职务自然消失,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