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环境保护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发布时间:2016-08-18 08:53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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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环境保护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南县环境保护局

 

一、“十二五”环保规划回顾

“十二五”期间,南县围绕“湘北明珠、生态南县”发展战略目标,深入开展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的“三创”工作,县域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但是,由于一些环境安全和环境风险的因子不在总量和质量控制的范畴,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环境容量有限,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给资源和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一)南县环境保护基本情况

1.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

“十二五”期间,环保投入累计约5亿元,年投入环保资金约占年生产总值1%。较好地完成了南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拟定的各项任务和基本工程项目。

2.环保规划完成情况

南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共设立指标13个,经调查发现“十二五”目标指标共完成11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未能实现目标。

(二)环境质量现状

1.水环境质量现状

南县约占全洞庭湖面积的7.67%。境内河渠纵横,湖塘密布,水域面积占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上。长江水系藕池河的3条支流和淞澧洪道等贯穿全境。

①地表水

南县境内的地表水监测点主要集中在南茅运河,每年监测时间在3月和9月。根据监测结果,南茅运河水质符合地表水(GB3838-2002)Ⅲ类标准。

表1-1南县南茅运河水质部分指标监测情况表

 

监测点位

PH

总磷

氨氮

COD

溶解氧

南洲桥以北800米

7.32

0.14

0.342

17.0

8.1

南洲桥以南500米

7.36

0.11

0.246

16.1

8.7

班嘴桥以北500米

7.29

0.07

0.163

15.0

12.3

(GB3095-1996)Ⅲ级

6-9

≤0.2

≤1.0

≤20

≥5

是否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②集中饮水水源地

“十二五”期间,县城南洲镇自来水公司取水口水质符合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各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良好,所监测的12个取水河段的水质绝大部分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符合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十二五”期间,实行“黄标车”限行,全县通过报废汽车回收,淘汰1570多台高排放车辆;建立健全城镇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县城区域监测点位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日均值的二级标准。每月环境空气优良率100%;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量同比2010年,分别下降了7.35%、3.0%;降水酸度和酸雨频率总体上保持稳定。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南县人民政府对县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定办法,县城噪声功能区分为四类(无0类区),即居民文教区、商业居民混合区、工业区和交通干线两侧。1、2、3、4类区分别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县环境监测站噪声监测结果,均达到GB3096-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无超标现象。

4.固体废物污染现状

南县以传统工业为主,信息化程度不高,食品加工为支柱产业。南县十分重视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的处理,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80%以上通过循环利用或配套污设施处理,能够实现对固体废物的净化处理。

(三)存在的问题

1.水环境污染问题

全县水域主要污染因子是:5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等。污染状况呈现:一是有害有毒物质大量超标。主要溶解性总固体即苦咸水超标,特别是农村饮用水,大多是浅层地下水,含铁、猛、铅、汞等有毒、害物质严重超标。二是微生物、有机物等污染物严重超标。工业、农业、生活废污水排放量越来越多,有机污染以及农田施用农药、化肥的面源污染,致使地表水和地下水受到污染。总氮、总磷污染突出,营养盐浓度相当高,目前富营养状况处于中―富营养级;据检验,全县目前水质大都仅保持在Ⅲ类以上。

2.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南县可耕地总面积763501.00亩,农药、农膜、化肥、秸秆利用率偏低,流失严重;农药、化肥、残膜田间残留量为53.32吨,成为农业面源污染主要的污染源。早期建造的养殖场,未经科学规划。选址、栏舍建设都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不少养殖场建在城镇近郊、人口密集的村庄区域内、河流水库等主要水源附近,血吸虫疫区内,栏舍建设缺乏整体规划;多数是边发展边建设,布局凌乱,建造简陋、粪污处理等设施陈旧落后,极易对周边人居环境造成影响。

3.污染减排潜力不足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和累计环境问题的释放,工农业生产发展及人口增加,我县主要污染物的新增量依然较大。预测我县“十三五”时期在消解新增量的基础上,在2015年基数上需削减化学需氧量1300吨,氨氮136吨,二氧化硫315吨,氮氧化物135吨。南县是工业欠发达县,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无潜力可挖,没有新的减排项目作支撑,各项任务指标缺口较大,减排形势严峻。

4.环境监测能力滞后

南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仍严重滞后,仪器设备明显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紧缺。受监测能力制约,目前县环境监测站经计量认证认定的水质监测能力仅有28项,其中能完成的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监测指标仅有17项,还有22项指标不能开展监测。

5.生态修复与保护刻不容缓

洞庭湖区受江湖关系、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等因素影响,湖泊萎缩、生态退化问题日益凸显,统筹南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刻不容缓。

 ①湖泊日益萎缩

近10年来,洞庭湖水情变化较大,低枯水位提前,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同时由于垦湖造田,使大部分天然湖泊成了良田和精养鱼池,湖泊面积锐减,至2014年,万亩湖泊仅有三仙湖水库,1000亩以上湖泊仅存6处,5000亩以上的湖泊仅有光复湖。全县仅有大小湖泊38个,面积28500亩,蓄水量1510万立方米。

②生态环境恶化

湖泊水量减少,湖体自净能力下降。南县农药化肥使用量大,农业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增加,水域水质总体呈中营养状态,部分无法达到水域功能要求。湖泊湿地萎缩,生物多样性降低,外来生物入侵日益严重,工农业生产用水特别是人畜饮水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③发展相对滞后

南县农业比重大,农村人口多,“三农”问题突出。生态保护区、蓄滞洪区发展制约因素多,基础设施滞后,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不高,地方财力比较薄弱。湖泊、河洲钉螺孳生,血吸虫病问题仍长期困扰南县。南县已从历史上的富庶之地变成发展较慢、相对落后的地区。

二、“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湖南省提出的“坚持‘一带一部’战略地位、发挥‘一带一部’区位优势、建设更加秀美富饶的大湖经济区”的战略部署,以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准绳,以推动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的“互联网+”绿色生态规划为主线,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标准,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全防全控的防范体系、高效的环境治理体系和完备的环境管理体系,明确“十三五”时期南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使其成为指导南县未来五年环境保护的行动纲领,力争“十三五”时期构建彰显湖乡特色、经济繁荣、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环境美好的新南县。

(二)“十三五”环境保护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县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环境状况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相适应。流域、城镇和农村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彻底遏制生态恶化的趋势。基本解决城镇生活废水污染和工业废水污染,饮用水源不安全因素基本消除,全县水系优于Ⅲ类标准。城镇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危害人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如粉尘、烟尘等)得到基本遏制。农村环境明显改善,畜禽养殖粪便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基本实现“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的目标。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的38项建设指标,主要区域流域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物质资源得到高效和可持续利用;到2020年,逐步把南县建成生态环境优美、城乡结构合理、经济实力增强、人民富裕安康、社会全面进步的“生态南县”。

2.具体目标值

表2-1南县“十三”环境保护目标指标体系

 

序号

主要指标

现状值

(2015年)

目标值

(2020年)

指标属性

一、总量控制指标

1

废水中化学耗氧量排放量

13351吨

在2015年基础上削减10%

约束性

2

废水中氨氮排放量

1356吨

在2015年基础上削减10%

约束性

3

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

3148吨

在2015年基础上削减10%

约束性

4

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

1359吨

在2015年基础上削减10%

约束性

二、环境质量与生态建设指标

5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80%

>100%

预期性

6

县城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天数

290天

310天

预期性

7

县城区域环境噪声

60dB

≤60dB

预期性

8

主要交通干线噪声

70dB

≤70dB

预期性

9

森林覆盖率

22.5%

>26%

预期性

三、环境污染防治指标

10

县城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

%

>%

预期性

11

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

90%

>95%

预期性

12

工业污染源废气排放稳定达标率

100%

>100%

预期性

13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0%

>93%

预期性

14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100%

>100%

预期性

15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

预期性

16

机动车尾气检测达标率

>80%

预期性

四、环境管理能力指标

17

环境监测能力达到标准化

达标

达标

预期性

18

环境监察能力达到标准化

达标

达标

预期性

19

核与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达标

达标

预期性

20

建设项目环评和“前置审批”执行率

80%

>95%

预期性

 

(三)“十三五”环境保护任务

1.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南县目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对污染物的处理能力不够。“十三五”时期,重点加强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城镇工业集中区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严格工业污染达标排放;加快农村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生活污染处理设施建设,使目前南县普遍存在的农村环境污染在“十三五”时期得到有效控制。

2.加强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

南县目前的环境保护监管能力与严峻的环境保护形势要求极不适应,近几年需要尽快得到改善和加强。一是健全环境管理机构。二是提高环境监测能力,主要是污染源动态监测及突发事件的应急监测,提高监测覆盖率,为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三是要加强环境监察能力,装备一支高速度、高效率、高水平的现场环境执法队伍。

3.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

据2015年新华社第5期《国内动态清样》反映:“……南县养殖业污水直排,地下水铁、锰等严重超标;浪拔湖镇存在饮水问题,三仙湖等多个乡镇地下水铁超标84倍、锰超标25倍……”。可见当前南县的水环境呈恶化趋势,并已经开始威胁到人民生活饮用水的安全。预测分析,全县各水污染物排放量在“十三五”时期将增加,水环境保护将面临严峻挑战。“十三五”时期,要做好全县重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加强南茅运河、三仙湖水库、湖子口、五七运河等重点流域突出环境问题的治理工作;加大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力度;加大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

4.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力度

(1)推动“南茅运河生态走廊示范区”重点工程建设。围绕“还河于民、生态辐射、文化旅游、产业带动”等四大目标,通过实施污染源整治、生态修复、清淤护坡、景观建设、桥梁改造等五大工程,全面提升南茅运河的生态旅游、文化休闲、航运排灌、商贸居住、产业带动等综合功能。

(2)推动五七运河和胡子口哑河治理工程建设。对河道进行疏挖及两边边坡用砼护砌;对原不规则边坡进行整修及河底疏挖;在茅草街胜天闸建引水船闸,保证引水灌溉和通航;充分利用水资源,扩大排、灌效益,改善五七运河两岸水文水质条件,优化生态环境;在运河与大通湖交结处建节制闸,有效控制运河水位。力争使五七运河的整治对解决两岸排涝灌溉和开发航运,发展当地经济,改善生态环境起到重要作用。

(3)扎实抓好“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按照《南县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和考核工作;建立考核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开展实地调查与现场勘查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同时,以“洞庭湖生态经济区”上升到国家战略这一契机,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申请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项目落户洞庭湖。

(4)至2016年重点对南县被列入“全省为民办实事”范围的45个行政村(涉及资金1348.7万元)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包括垃圾收集和转运系统、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

(5)加强三仙湖水库治理。以保护水库改善水质、维持水库生态健康为目标,按照水库流域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优化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科学构建水库流域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水质稳定保持在Ⅲ类状态,生态功能逐步恢复。

(四)“十三五”规划方案

1.生态建设

(1)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

①指标体系

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的38项建设指标,以2012年为基准年,分别提出2015年、2017年、2020年规划指标值。

 ②创建期限

第一阶段(国家级生态县建设启动):2013~2015年

第二阶段(国家级生态县建设全面推进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启动):2016~2017年

第三阶段(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提升巩固期):2018~2020年

 ③创建目标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即基本构建“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高端、高质、高效”的产业体系;享受到“天蓝、地绿、水净”的人居环境和宜居的生活空间;营造“讲卫生、讲节约、讲道德”生态文化氛围;“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人与自然和谐生态伦理观牢固树立。

近期(国家级生态县建设启动):2013~2015年。

全面启动南县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以湿地保护、工矿监管、农村环保整治、节能减排、城乡建设工作为重点,促进低碳环保型工业,无公害食品农业和现代旅游服务业迈上一定规模,继续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不发生重大环境事件。

中期(国家级生态县建设全面推进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启动):2016~2017年。

合理的空间开发格局基本形成,环境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经济运行效率明显提升,80%的乡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的标准,初步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远期(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提升巩固期):2018~2020年。

生态旅游业得到显著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取得重大突破,生态产业体系基本建立,生态文化氛围浓厚、生态制度健全,县域内乡镇全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全面实现小康。

(2)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

2013年,南县以良好的环境保护基础和丰富的原生态资源,成为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南县作为洞庭湖湿地核心,沟河湖泊众多,水源涵养丰富,具有非常重要的生态功能,单位面积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约合我国和世界平均单位价值的20倍,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蓄洪水、维系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特征和重要作用。通过多年“生态立县”战略,在洞庭湖生活用水、航运、渔业养殖、工业、农业灌溉、旅游、湖区气候缓冲及农产品安全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由于湖区特殊地理(湿地多森林少)的制约,南县森林覆盖率仅22%,仅此一项离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标准(仅注重森林覆盖率)相差甚远。

“十三五”时期,充分利用南县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原生态资源,抓住“洞庭湖生态经济区”上升到国家战略这一契机,联合周边县、市以“洞庭湖湿地”这一板块特色抱团向国家财政部、环保部申请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项目落户洞庭湖,为南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保障基础。

 表2-2南县生态系统各项服务功能价值

 

2.水环境保护

(1)饮用水源保护

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立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制度;大力推进备用水源地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保障应急供水;建立饮用水源地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体系和自来水厂应急处理的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并组织应急演练,有效地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2013-2017年拟建立三个水质监测站,监控水质变化,新建水厂7处,管网延伸12处,全面解决所有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问题。项目投资预算12000多万元。

(2)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

严格准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规划先行,大力控制污染源头;强化管理,推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对重点城镇建设污水处理厂,削减污水及污染物的排放量;对重要污染工厂,采取排污控制工程建设进行处理,控制污染源;全方位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

(3)建设节水型社会

合理配置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引导水资源科学利用;限制高耗水、高污染产业的发展,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清洁生产、推广节水新工艺、新技术,对高耗水企业进行改造,提高工业水资源利用率。到2017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0%,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20立方米/万元;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5。

(4)水资源保障及水环境安全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对供水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科学编码并划定水源保护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增设界碑、界桩,建立水源涵养林;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一切排污行为和对水源地有影响的旅游和水产养殖等活动;认真制定和落实藕池河、沱江、淞澧洪道和南茅运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对所有南县籍400总吨以上的运输船舶加设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对船上生活卫生设施产生的污水进行净化过滤达标后再排入水体,改变了以往船舶直接将生活污水排放入水的方式。到2020年,全县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0%以上;所有建制乡镇完成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建设。

(5)重点水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

结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和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南茅运河、三仙湖水库沿线进行综合整治。通过水利调度,提高水环境容量,改善水质;加强水域排污口综合整治,排查排污口的位置、流量、污染物成分、附近环境敏感点等情况,对排污口采取调整位置,封、并结合,规范标志等措施;加快南茅运河、三仙湖水库河道疏浚,定期清淤去泥;实施河段改造、生态护岸建设、景观设计,适时适地进行林草植被建设,建成乔、灌、草立体式的绿色生态走廊和景观环境区,结合河水污染治理,形成具有湖乡特色的优美环境。

(6)水污染控制

强化农村水污染控制、工业废水污染控制、餐饮业等服务行业污水控制。2017年底前,完成茅草街镇、明山头镇、三仙湖镇、华阁镇、青树嘴镇、浪拔湖镇、麻河口镇、武圣宫镇、厂窖镇、中鱼口乡、乌嘴乡等11个乡镇和南洲工业园共12个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全县城镇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畜禽禁养区范围内严禁一切养殖活动;推行清洁生产技术,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产品,加大现有污染源的治理力度,降低污染负荷,促进乡村工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进一步加强各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督促企业编制应急预案,完善风险防范措施,为县域饮用水源保护建起一道保险屏障;严禁餐饮侵占巷道等公共空间,加强旅馆、洗车业、洗衣业、学校、大型商厦污水处理监控和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严禁产生排污口溢流和恶臭排放。

3.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

根据“源头消减、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回收利用、综合处理”的现代化城市垃圾处理系统建设理念,完善茅草街双丰巴垸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处置系统,建设以焚烧和回收利用为主,填埋、堆肥处理为辅的综合处理方式;严格监管重点污染企业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排放,对乱排乱放的重点污染企业,采取追究责任人的管理办法,使固体废弃物完全无害化处理。到2020年,新增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120t/d,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全县重点污染企业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4.大气污染防治

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大幅度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基本消除大气污染,全县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到2017年底,全县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10%;全县造纸等重点行业和过剩产能行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推进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排污强度比2010年下降30%。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对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城市规划区内渣土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各种煤堆、料堆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城市禁燃区面积不低于建成面积的80%;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进一步扩大,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

5.噪声污染控制

强化交通、工业、生活噪声污染控制。禁止高噪声车辆进入城区,加强机动车辆噪声和喇叭声的监督管理;在城镇各声环境功能区增设噪声监测点,及时掌握、处理和公示主要城镇建成区和各功能区的噪声污染状况。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工业噪声源进行控制,超标的要限期治理,尽量采用低噪声生产工艺与设备隔声、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加强对商业、娱乐场所的环境管理,控制社会噪声,重点保护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对噪声强度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定的标准,依法对其进行罚款,并责令其减低噪声排放,逾期不按要求处理的单位,依法对其进行关停处理。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南县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宣传等部门的建设,设立乡镇环境保护站,各部门归环境保护局统一管理。根据南县环境质量现状、规划和环境质量目标,提出污染物总量消减年度计划目标报县政府批准后下达到各部门,将计划目标列入各部门的责任目标。

(2)目标职责

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按照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创建方案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两项工作有序开展。

 

 

 

 

 

 

表2-3不同部门在南县环境保护中的职能划分

 

序号

部门

部门目标职责

1

县人民政府

负责规划的报批与全面实施,在市、省和国家相关计划的前提下的环境保护、利益补偿实施以及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南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的考核

2

县发改局

投资计划安排,投资项目的审查、审批和上报

3

县环保局

负责污染监督管理,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环境规划及相关技术支持,指导生态修复项目,环境监测系统建设

4

县水务局

负责南县水资源调度管理,河道和河堤建设,水量调控管理,水土流失治理

5

县农业局

负责南县的生态农业,配方施肥,推广使用有机肥、生物肥、生物农药,农业环境监测;畜牧业的发展和污染控制;环境保护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6

县林业局

负责南县的林业管理及沿河防护林、农田防护林建设和管理、退耕还林、森林管护

7

县住建局

规划项目的审批与管理;城市管理中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和监察执法;协调乡镇政府,负责南县的小集镇规划、污染处置设施的建设

8

县国土资源局

严格管理南县的土地利用与开发

9

县财政局

投资资金保障,投资资金的审查、审批和上报

10

县工信局

协调企业环境保护工作

11

县交通局

交通环境保护管理

12

县工商局

餐饮服务等行业的环境管理与指导

13

县法制办

规划条例与管理措施颁布

14

县公安局

保障规划条例与管理措施颁布

15

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

16

各乡镇政府

本乡镇环境建设与管理行政监督

 

2.制度保障

(1)加强管理

所有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严格按证管理、违证处罚。对限期治理责任单位要求其在限期治理期间要限产、限排,并不得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新、改、扩建项目;对重点污染问题解决不彻底的企业都应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2)联合执法

加强对跨省、市、县域的江河水流动工业污染的监管。切实加强与周边县、区环保等部门的联系;强化环保、住建、国土、公安、电力、农业和水务等部门联动机制,实行行业、区域联动形成合力,以应对重点流域,重点部位和跨界突发水污染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3)责任制度

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落实乡镇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责任制,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3.资金保障

(1)政府投资

将环境保护与生态创建两项工作充分安排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通过创新融资平台多方筹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县财政局加强资金筹措调度,严格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探索通过市场融资渠道吸纳社会资金共同参与,为两项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2)社会投资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推行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项目的市场化运作,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外商投资建设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不同形式积极参与南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4.社会保障

(1)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开辟宣传专栏,宣传环境保护和生态创建工作成果,曝光不文明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县直部门与乡镇、村、社区联动机制,组织干部深入乡村社区,宣传生态文明建设;要认真听取意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两项工作知晓率,形成全县上下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

(2)公众监督

建立健全公众信息接入与反馈机制,拓宽和畅通公众举报投诉渠道;完善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制度和公众投诉反馈、处理机制,提高处理效率。推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并使之制度化。在充分发挥公众对环境不友好行为的监督作用的同时,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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