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国土资源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发布时间:2016-08-17 08:53 信息来源: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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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国土资源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南县国土资源局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南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根据《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经济、社会、环境发展对于国土资源的需求,按照科学发展要求,编制《南县国土资源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主要阐明未来五年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的指导思想、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是落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重要部署,是指导全县国土资源工作的行动纲领。

一、“十二五”国土资源工作回顾

“十二五”期间,南县国土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密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建设要求,依靠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紧紧围绕“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总体要求,严格规范管理,积极主动服务,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收效良好。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成效显著

建立耕地保护责任机制,圆满完成耕地保护目标。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县、乡镇、村一把手层层签订责任状,将耕地保护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先补后占制度,连续15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截至2014年底,全县耕地面积58306.41公顷,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保护目标。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求,精心组织开展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签订县、乡(镇)、村三级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树立161块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设立344处基本农田保护界桩,初步建立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截至2014年底,全县划定基本农田面积44935.36公顷,完成上级下达的4490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二)建设用地利用更加科学

严格建设用地审批,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禁“三高一低”建设项目用地,按照土地审批规定以及土地审批标准,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单位GDP耗地量由2010年的156.69公顷/亿元下降至2014年的83.29公顷/亿元,下降率46.84%,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

积极开展用地报批,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十二五”期间,全县共争取国家和省、市批准建设用地780公顷,确保了全县交通、水利、能源、城镇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证了经济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等工程项目用地;保证了廉租房、公租房、污水处理厂等民生工程项目用地,加快了全县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的建设进程。

执法监察力度逐步增强。对土地违法用地、新开工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卫片疑似违法图斑情况采取巡查自查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11-2014年共查处三类违法用地67宗,面积68.29公顷。

(三)土地整治推进有序

大力推进土地整治,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南县作为全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大力实施以“环洞庭湖”工程为主的土地整治工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已见成效,基本农田质量稳步提高。“十二五”期间,实施土地整治项目19个,建设规模11224.21公顷,新增耕地841.51公顷,总投资约33119万元;截至2015年底,全县已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6988.90公顷。

同时,全县国土资源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与问题。主要表现在:建设占用耕地与耕地保护矛盾愈加严峻。随着建设占用耕地数量进一步增加,可开垦后备耕地资源愈加贫乏,以及“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政策的实施,补充耕地质量要求进一步提高,耕地占补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大。资源粗放利用的方式没有得到根本转变,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尚未牢固树立。测绘、信息化等基础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技能有待提高,专项建设资金难以保证,机房升级改造落后。国土资源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等。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力打造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融合发展示范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战略目标,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有力有效保障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着力推进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全面提高国土资源利用质量和效益,为努力建设“洞庭明珠、生态南县” 提供资源保障与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资源保护与保障并重。强化规划管控,加强市场调节,创新完善资源保护和开发补偿机制。统筹资源利用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保障资源合理需求。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以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2、坚持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落实节约优先战略,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资源观,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加强资源节约全过程管理,降低资源消耗强度,提高资源利用质量和效益,加快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

3、坚持资源惠民利民。把服务社会、维护权益、改善民生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准则,发挥资源在城乡统筹、扶贫开发、社会保障、收入分配、防灾减灾等方面的调节、引导和促进作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群众利益出发,谋划推动国土资源工作,化解资源领域矛盾,维护群众资源权益,使广大群众在国土资源领域有更多获得感。

4、坚持国土工作改革。将改革作为推动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全面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从重计划配置、项目安排向尊重市场决定、注重制度设计转变,努力破解制约国土资源转型升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快构建适应发展新常态的国土资源管理机制体制。

5、坚持建设法治国土。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规范管理国土资源。严格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打造勤政廉洁、执法严明、敢于担当的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立法治统筹、公正文明、守法诚信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6、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能力建设,确保国土资源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三、规划目标

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坚守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耕地面积稳中有增,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力度显著加大。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814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7308公顷。

2、土地整治目标。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力度,重点抓好省政府投资土地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及“旱改水”工程项目的实施。“十三五”时期,与有关部门共同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20000公顷;农村土地整治规模3867公顷;本地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规模667公顷;损毁土地复垦规模333公顷;“旱改水”规模333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67公顷。

3、建设用地控制目标。优化城乡用地结构,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构建集约高效、环境友好的土地利用新模式,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2020年建设用地控制在13284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9928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3114公顷以内。“十三五”时期,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3043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2167公顷以内。

4、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目标。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促进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开发区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集中。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建设,应集中兴建村民住宅小区,防止在城市建设中形成新的“城中村”,避免“二次拆迁”,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村。2020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规模下降到48.48公顷/亿元。

四、主要任务

(一)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探索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将耕地保护纳入乡镇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与个人职务升迁挂钩;落实经费预算,对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的乡镇村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补贴和奖励,提高各方耕地保护积极性。完善共同责任机制,将“查违、控违、拆违、治违”责任落到乡镇。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切实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在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的基础上,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和已经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根据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编制方案、调整规划、上图入库、设标建册,落地到户。

(二)强化耕地质量和数量占补平衡

适度开发宜耕未利用地,启动“旱改水”后备资源调查及其工程建设,实施“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补改结合”的制度;加大易地购买补充耕地指标的力度,弥补县域范围补充耕地的不足;推进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严格执行耕地质量评定制度,未进行质量评定或评定不合格的补充耕地项目,一律不予验收确认。

 

专栏:“旱改水”工程

通过对全县范围内不适宜耕作旱地采取增加地力肥力、改善配套灌排设施等措施,改造变为优质水田。

“十三五”时期,预计实施土地开发“旱改水”项目规模3333.33公顷,总投资20000万元。

 

(三)加大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力度

加大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财政补贴力度,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挂钩。坚守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严禁将不符合条件的耕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结合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战略任务,打造全国重要的生态农业示范基地。统筹各方资源,继续推进产粮大县、产油大县、特色养殖大县建设,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稳定粮食产量、提升粮食产能。加快推进生态农业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基地、标准化养殖基地、水稻和油菜高产创建示范基地建设,打造一批绿色、生态的蔬菜之乡、水产之乡。着力建设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形成示范带动效应,重点将洞庭湖生态经济创新示范区建成集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高新科技农业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引领区。

 

 

专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主要任务是结合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粮食主产区建设、村庄整治和水利设施建设等,大力实施“田、水、路、林”综合整治,完善农田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强防洪、排涝等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全面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和农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十三五”时期,县国土资源局与财政局、发改局拟共同投资93000万元,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30万亩以上。

 

(四)积极推进土地整治

着手启动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切实加强耕地数量保护和质量建设;积极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逐步实现农村土地整治由“政府包办”向“农民自主”转变;大力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高效推进以土地整治项目为依托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提高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比重,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新开垦耕地的质量和产出率;加大因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力度;规范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专栏:土地整治重大工程

土地整理:重点结合“环洞庭湖”重大工程,在全县范围内对田、水、路、林、村进行土地整理,使项目区水电畅通,道路平整。“十三五”时期,预计实施土地整理项目规模3866.67公顷,总投资为11600万元,新增耕地3867公顷,分五年实施。

土地开发:重点对县域范围内未充分利用的坑塘、村庄、荒地等进行整治改造,增加耕地面积。“十三五”时期,预计实施土地开发项目规模666.67公顷,总投资为7000万元。

土地复垦:重点对县域范围内受到洪涝等自然灾害损毁耕地进行土地整治,改善改良土地环境。“十三五”时期,预计实施土地灾毁复垦规模333.33公顷,总投资1000万元。

 

(五)稳妥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实施、权责挂钩”的原则,稳妥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把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作为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充分拓展政策空间,释放政策红利,助推脱贫攻坚。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设置建新、拆旧项目区,拆旧复垦腾出的建设用地,必须优先满足农民新居、农村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并留足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

 

 

 

专栏: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程

通过对县域范围内城镇规划区外未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空心村、废弃的国有工矿用地等地块进行拆旧复垦,并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等面积共同组建成建新拆旧项目区,提高耕地质量,优化城乡用地布局。

“十三五”时期,预计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规模66.67公顷,总投资200万元。

 

(六)加强规划计划管控

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土地管理的宏观调控作用,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国土资源局统一部署,认真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划定“三线”,推进“多规合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空间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约束性地位,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严把建设用地预审与审批关。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用地项目涉及土地利用的事项进行实地审查,使建设项目选址不仅符合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而且从源头上控制与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科学用地。

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调控用地总量。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总量、结构、速度。优先保证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用地、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投资强度大、土地利用效益高的工业项目用地需求;坚决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圈占、撂荒土地。

(七)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按照“一核两廊三片”的产业布局,调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实施国土空间分类开发。

合理调控城镇工矿用地增长规模和时序,引导中心城区和其他乡镇协调发展,全面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按照“一主一副两轴多点”格局规划城镇布局。“一主”即县城南洲镇,是县域发展的核心;南部打造改革开放和创新创业新高地,北部打造居家、传统商贸服务区,东部打造休闲娱乐特色街区,西部打造现代产业集聚区。“一副”即茅草街镇,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城乡统筹发展示范镇、环湖生态旅游重镇,大力发展“港口经济”,打造成为名副其实的“南大门”。“两轴”即以经济走廊、交通要道等为纽带,坚持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衔接,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引导农村产业集聚发展,打造“南茅运河+环西洞庭湖公路城乡统筹发展轴”和“G353区域发展轴”。“多点”即华阁镇、浪拔湖镇、武圣宫镇、厂窖镇、青树嘴镇等,巩固其区域性中心重点镇地位,增强集聚与辐射功能。同时扶持发展一批湖乡特色中小集镇。

严格划定“三界四区”( 三界:规模边界、扩展边界、禁建边界;四区:允许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管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将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明确四至范围,为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提供依据。针对湿地与低洼地、河湖沿线地带以及人工强干扰地段的生态敏感性与脆弱性,构建“点—环—廊—块”生态用地格局,加强土地生态保护,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力度,在沱江、藕池河沿岸建立河道防护带,保护建设好南洲、天星洲、再西洲、舵杆洲等生态湿地,在S204、S306、S202等交通干道沿线构建绿色廊道,提高整体生态景观的连通性,缓和人为干扰对生态的破坏。

开展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农村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农村建设用地结构,加强农村建房规范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必需建设用地。加大农村闲置、空闲和低效用地整治,重点抓好浪拔湖镇、中鱼口乡、华阁镇、三仙湖镇、乌嘴乡、明山头镇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

(八)确保重点区域和项目用地需求

以县城为城镇发展的主要空间,以河东、河中、河西片区为农产品生产空间,以南洲国家湿地公园为生态涵养重点空间,继续实施用地结构调整,科学合理安排各行各业的用地需求。以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为导向,优先保障区域主导产业发展用地,重点支持“互联网+”绿色食品产业、新能源产业和生物产业用地,优先安排符合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要求的工业用地,重点保障全县重大基础建设、新型城镇化、产业转型升级、民生改善等用地需求。“十三五”时期,重点保障的交通、水利项目有:南益高速、南汨高速;常岳九铁路、荆益铁路;天星洲通用机场;G353浪拔湖镇段公路改线工程、S226东风桥至胜天公路、S313南益高速大通湖互通至厂窖镇肖家湾公路改建工程、G234九斤麻渡口至茅草街公路、南县厂窖镇西伏村至南洲镇公路、S221南县华阁至大通湖区河坝公路、S217乌嘴乡安乐至大通湖区沙堡洲锦大渔村公路、S227浪拔湖镇双剅口至方谷大桥公路、S228德丰干堤至茅草街公路等干线公路;环西洞庭湖公路南县段、环大通湖公路南县段、环和康垸大堤公路、环南鼎垸大堤公路、南汉垸东大堤公路、南县胡子口大堤公路等环湖公路;南洲港区、茅草街港区、明山港区等港口码头;南茅运河航道整治、洞庭湖区澧县和安乡至茅草街航道建设工程、沱江河治理工程、藕池河东支治理工程、藕池河中西支治理工程、五七运河整治工程等航道整治工程;均和渡改桥、小北洲渡改桥、二圣宫渡改桥等河湖桥梁工程;湘运南县汽车客运北站、茅草街客运站、中鱼口客运站、浪拔湖镇客运站等站场。

(九)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整合土地资源,提高用地效益。以“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解决低效、集约高效”为目标,整合全县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土地资源集约高效。盘活存量用地和闲置土地。提高土地保有量成本;加大土地深度开发、荒地开垦、烂尾接盘等税收支持力度,鼓励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征缴增值地价,促进闲置土地盘活利用;鼓励和引导工矿企业通过依法转让、出租、内部调整等途径盘活存量土地。

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着力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鼓励各项建设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利用未利用土地。积极引导城乡建设用地向地上、地下空间发展,促进土地立体集约利用,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和控制规模的前提下,统筹各类土地的开发,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

(十)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和执法监察

加大违法用地查处。维护土地执法秩序,扎实做好年度土地矿产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监督检查方式多样化。利用卫星遥感、网络等技术手段实现“天上查、网上监、地上管”的立体监督检查机制。扩宽监督途径,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与城管、规划、公安、检察等相关科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共同行动,坚决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国土资源队伍建设

围绕国土资源中心工作加强党的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供精神动力和组织保障。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以从严管党治党为主线,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实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规党纪严肃性。保持反“四风”、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的战略定力,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强化问题导向,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突出惩治重点,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大力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把住日常监督管理各个关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2、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国土资源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体系,大力推进国土资源政务公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完善内部会审会签、窗口办文、公示等制度。加快国土资源专业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土地、矿产、地质环境、测绘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水平。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及时查处。

3、强化干部教育培训

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和能力,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扎实、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通过多种方式与途径,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促进国土资源系统内干部的流动,促进与不同部门单位间的干部交流。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国土资源所管理服务水平。

(二)加强规划制度化管理

1、建立完整的国土资源规划体系

强化规划的严肃性和透明度,夯实规划的科学基础。建立由土地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基础测绘规划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等组成的国土资源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龙头、各专项规划为补充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各类规划和批准、核准各类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市、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衔接。

2、完善规划管理责任制

坚持明晰责任主体的原则,将主要目标和任务责任分解到相关股室和单位。建立责任制和督办制度,加强考核,把完成情况的好坏作为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3、加强重大工程管理

完善多渠道的、开放的融资体系,引导和促进各种投资机构和民间资本参与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坚持以信息化建设推进国土资源工作开展,加强“互联网+”与国土工作深入融合。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体制,逐步在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和管护5个阶段采用“互联网+”创新管理方式,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监管。

(三)健全国土资源共同责任体系

1、完善国土资源考评体系

将国土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重要指标(包括实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面积、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地均地区生产总值等)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2、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落实责任体系,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全社会保护耕地的共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社会共管体系。

3、建立土地和矿产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

建立各级地方政府纵向责任机制,明确并落实各级地方政府监管的主体责任;建立相关部门横向联动遏制机制,发挥各部门的监管作用,最大限度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建立各级执法机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果。

(四)提高国土资源技术保障能力

1、加强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与支持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的国土资源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规划实施管理自动化和信息资源的共享。推广应用现代先进科学技术手段,提高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效率。

2、加强国土资源系统技术人才培育

切实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和技术人员的专业素养,提升管理能力。依托高校、科研机构与相关技术单位,发展集成化、数字化国土调查与监测技术。发展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管理和规划理论,提高国土资源合理配置能力。

(五)推进法治国土建设

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增强国土资源系统特别是领导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到国土资源管理全过程和各个环节。打造法治宣传平台,丰富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重点,适时开展依法行政为主题的各种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为重点领域改革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结合“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宣传日和 “12.4”法制宣传日,深入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对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资源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全社会依法用地、依规划用地的意识,把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政策法规和规划要求转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坚持干部职工学法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安排,定期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提高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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