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县城总体规划

发布时间:2013-06-29 00:00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一、规划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南县人民政府把城市规划作为建设和管理城市的依据予以重视,先后于1982年、1990年及1999年组织了3次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总体规划的编制对南县的城市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在《南县县城总体规划(1999—2020)》(以下简称“99版总规”)的指导下,城市的大骨架已形成雏形。通过对城区的开发和建设,使城市建成区面积迅速扩大,并新建或完善了一批县城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使县城的面貌和投资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南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未来城市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99版总规已不能适应新的发展要求,特别是杭瑞高速公路、益南高速公路、常岳九铁路、荆益铁路等区域重大基础设施的修建,对南县的城市功能定位、城市发展方向、空间布局结构、综合交通体系等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需要重新论证。

因此,为了更好地指导南县的城乡建设和管理,对《南县县城总体规划(1999—2020)》进行了修改。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分为县域、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县域:南县的行政区划范围,面积为1059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南洲镇镇域和浪拔湖镇哑巴渡河以东地区的面积之和,总面积130.63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本次规划确定的县城主要建设区,总面积23.40平方公里。

 

三、县域村镇体系规划

1、县域人口规模

规划通过线性回归分析法、综合增长率法进行预测,并通过上位规划对县域人口的预测及资源环境承载力对县域人口的预测进行校核,得出南县2015年县域总人口为70.2万,2020年总人口为71.5万。

2、城镇化水平预测

规划通过综合增长率法及剩余劳动力转移法预测南县的城镇化水平2015年达到43%,2020年将达到50%。

3、县域村镇体系空间结构

结合南县村镇的发展现状及规划期内发展的重点,规划提出了“一主一副两轴三区四节点”的县域村镇体系空间布局结构。

一主——指南县中心城区,是县域发展的驱动核心。

作为益阳市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南县中心城区必须切实增强自身的辐射力、承载力和集聚力,强化其县域核心地位,成为全县发展的增长极核。在负担引领全县发展的职责同时,还要肩负起在益阳市区域分工中的地位,接受长株潭、益阳、常德、岳阳等中心城市辐射,将中心城市的影响力进一步扩散到周边地区。

一副——指茅草街镇,是县域发展的提速中心。

作为益阳市城镇体系规划的重要中心城镇之一,茅草街镇必须切实增强自身的辐射力、承载力和集聚力,发展特色产业,加快工业化进程,努力成为推动全县经济发展的主动力之一。

两轴——南茅运河发展轴、区域交通发展轴

茅草运河发展轴——城乡融合发展的绿色轴线。南茅运河发展轴以南茅运河为依托,由北向南贯穿县域,依次经过中心城区——中鱼口乡——三仙湖镇——茅草街镇等主要城镇。规划沿线大力发展科技农业、观光旅游、休闲服务等创新产业,构建城乡一体的两型产业体系。

区域交通发展轴——融入区域合作发展的联系轴线。以杭瑞高速公路、常岳九铁路等区域重大交通设施为依托,推动现代物流、生产性服务业、休闲旅游等产业的发展,加强南县与周边城市的联系与合作,更好地融入到环洞庭湖经济圈及环长株潭城市群中。

三区——县域城镇经济区划。

规划根据南县各地区的发展状况,将全县划分为东部经济区、北部经济区和南部经济区,三个经济区各具特色却又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全县的城镇经济体系。

北部经济区——重点发展食品工业、轻纺工业、饲料工业和建材工业,以及印刷、机械等产业,积极发展跨省市贸易。北部经济区范围包括南洲镇、麻河口镇、中鱼口乡、浪拔湖镇,该经济区的中心城镇为南洲镇。

南部经济区——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橡胶塑料、船舶制造、机械仪器、建材工业等,是县域经济增长最活跃和优先发展民营经济的地区。南部经济区范围包括茅草街镇、三仙湖镇、武圣宫镇、厂窖镇、青树嘴镇,该经济区中心城镇为茅草街镇。

东部经济区——主要发展机械工业、饲料工业,建设棉麻生产基地,加强同市属农渔场的产业协作。东部经济区与北部、南部经济区相比,交通条件相对落后,但其处于南县、华容县及大通湖区的中心位置,便于接受三者的辐射带动作用,未来发展中应加强其与周围三县区的密切联系。东部经济区范围包括华阁镇、明山头镇和乌嘴乡,该经济区中心城镇为华阁镇。

四节点——重点发展的四个城镇节点,包括华阁镇、武圣宫镇、青树嘴镇和浪拔湖镇。


4、县域村镇规模结构

县域城镇规模等级结构:Ⅰ级县城(20万人左右);Ⅱ级 副中心(5~8万人);Ⅲ级 重点镇(1.0~3.0万人);Ⅳ级一般镇(0.8~2.0万人);Ⅴ级集镇(乡)(0.5~1.0万人) ;ⅤⅠ级 中心村(0.3~5.0万人);ⅤⅡ级基层村(0.1~0.3万人)。

 

县域村镇体系规模结构规划一览表

级别

人口(万人)

城镇名称

中心城区

20.0

县城(南洲镇)

副中心

5.0~8.0

茅草街镇 

重点镇

1.0~3.0

青树嘴镇、浪拔湖镇、华阁镇、武圣宫镇

一般镇

0.8~2.0

三仙湖镇、明山头镇、厂窖镇、麻河口镇

集镇(乡)

0.5~1.0

  中鱼口乡、乌嘴乡

中心村

0.3~0.5

南洲镇:南洲、朝阳、长兴桥、班咀、富美桥;

茅草街镇:回民、福兴、划角、长宁、永定、同利、四百弓、均富、联兴、新尚;

浪拔湖镇:荣福、牧鹿湖、朝晖、吉安嘴、荣和、太阳山、施家渡、新口、红堰湖、华美垸。

明山头镇:小港、立民、湖子口、平福、明山头、南剅;

武圣宫镇:东堤、德丰、东美、德星、学稼;

三仙湖镇:调蓄湖、加庆、万元、保赋、多福、小洲、飞跃;

华阁镇:同丰、老河、华美、北河、东方红、德胜港、华民、安福、汀头、建华;

厂窖镇:玉成、肖家湾、西伏、西洲;

麻河口镇:冲口、向阳、东胜、建新、西口、千子红、银珠潭、紫山河、金家铺、千红、光跃;

青树嘴镇:东本堂、长乐、八一、双闸、农学、四美、浩民;

中鱼口乡:下鱼口、东湖、富民、常西、太和、游港、石码头、小北洲、建安、同洲;

乌嘴乡:新民、东南、安乐、白沫、大垸;

 

5、县域城镇职能结构

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各城镇在区域中的作用、地位,充分考虑到乡镇体制的实际情况、资源开发的影响、交通和区位条件的变化,城镇的发展条件评价,对全县城镇职能作出以下分工。

 

南县城镇职能规划表

城镇职能类型

个数

城镇名城

主要职能

综合型城镇

2

县城(南洲镇)

县域行政中心,工业及城镇产业基地、科教、信息、商贸、文化、交通中心

茅草街镇

县域副中心,轻纺工业、船舶制造等工业基地,港口贸易集散中心

旅游型城镇

2

华阁镇

生态旅游、农产品加工

厂窖镇

红色旅游、农产品加工

 

 

工业型城镇

 

 

5

三仙湖镇

机械加工、农产品加工

明山头镇

造纸、建材工业、农产品加工

武圣宫镇

橡胶工业、农产品加工

青树嘴镇

建材工业、农产品加工

浪拔湖镇

包装印刷、农产品加工

 

农业型城镇

 

3

麻河口镇

蔬菜种植、农产品加工

中鱼口乡

鞭炮生产、农产品加工

乌嘴乡

畜牧养殖、农产品加工

 

四、中心城区规划

通过十余年的发展,南县的城市面貌得到了显著改善,但部分用地及城市道路系统渐渐与总规相偏离,尤其是杭瑞高速公路、常岳九铁路等区域重大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对城区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南县的城市性质、城市规模及城市发展方向等需要重新论证,城市空间布局结构将进一步调整,城市各项专项规划也将随之而变化。

1、城市性质

南县县城是全县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中心;湘北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之一;具有湖乡田园特色的生态宜居城市。

2、城市规模

规划通过综合增长率法、经济相关分析法对县城人口规模进行预测并通过县域城镇人口规模分配进行校核,得出南县县城人口规模2015年控制在16.6万以内,2020年控制在20万以内的结论。

规划通过人均建设用地法及趋势分析法预测出南县2015年的用地规模控制在16.5平方公里,2020年的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0平方公里。

3、城市发展方向

规划通过对城市空间发展影响因素、城市建设用地适宜性综合评价及各方向发展条件进行分析,得出城市用地的发展方向主要是向西、西北发展,适当向北、向南延伸,禁止向东发展。

城区各方向发展条件一览表

发展方向

优势

劣势

建议发展趋势

向北

地势平坦

用地狭小

适当延伸

向东

滨水景观较好

没有土地

禁止发展

向南

有一定发展基础

农田较多

适当延伸

向西

地域广阔、地势平坦、交通便利

跨河发展存在交通瓶颈

主要发展方向

4、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在综合分析现状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县城未来的发展方向,规划形成了“一河、一廊、三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河”:南茅运河由北至南流过城区,依托其秀美的自然景观条件,规划将其塑造成为城区的滨水休闲风光带,形成城区南北向的绿色通道。

“一廊”:杭瑞高速公路及常岳九铁路从县城北部穿过,形成了城区的一条重要的交通走廊,也是城区东西向的绿色通道。

“三区”:县城被“一河、一廊”划分为三大功能片区,即城东片区、站前片区及工业园片区。



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序号

用地

代码

用地

名称

面积(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

人均(㎡/人)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1

R

居住用地

594.18

625.29

48.86

31.32

44.37

31.26

二类居住用地

130.57

625.29

10.74

31.32

9.75

31.26

三类居住用地

463.61

0

38.12

0

34.62

0

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09.67

155.15

9.02

7.77

8.19

7.76

 

 

行政办公用地

38.01

39.06

3.13

1.96

2.84

1.95

文化设施用地

1.39

9.64

0.11

0.48

0.10

0.48

教育科研用地

62.80

83.97

5.16

4.21

4.69

4.20

体育用地

0

10.27

0

0.51

0

0.51

医疗卫生用地

5.14

11.42

0.42

0.57

0.39

0.57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1.32

0.59

0.11

0.03

0.09

0.03

宗教设施用地

1.01

0.20

0.09

0.01

0.08

0.01

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75.41

214.21

6.20

10.73

5.63

10.71

商业设施用地

63.96

189.32

5.27

9.48

4.78

9.47

商务设施用地

9.42

20.16

0.77

1.00

0.70

1.01

娱乐康体用地

0

2.19

0

0.11

0

0.11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2.03

2.54

0.16

0.13

0.15

0.13

4

M

工业用地

111.19

387.75

9.14

19.43

8.30

19.39

 

一类工业用地

0

241.07

0

12.08

0

12.05

二类工业用地

95.45

146.68

7.85

7.35

7.13

7.33

三类工业用地

15.74

0

1.29

0

1.17

0

5

W

物流仓储用地

1.68

32.04

0.14

1.61

0.12

1.60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0.70

32.04

0.06

1.61

0.05

1.60

三类物流仓储用地

0.98

0

0.08

0

0.07

0

6

S

交通设施用地

89.95

309.09

7.40

15.48

6.71

15.45

城市道路用地

79.57

285.18

6.54

14.29

5.94

14.26

综合交通枢纽用地

5.50

15.87

0.45

0.80

0.41

0.79

交通场站用地

0

6.45

0

0.32

0

0.32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4.89

1.59

0.41

0.08

0.36

0.08

7

U

公用设施用地

52.33

42.36

4.30

2.12

3.91

2.12

 

供应设施用地

12.43

12.43

1.02

0.62

0.92

0.62

环境设施用地

28.27

28.27

2.32

1.42

2.11

1.41

安全设施用地

0.43

1.66

0.04

0.08

0.04

0.08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11.20

0

0.92

0

0.84

0

8

G

绿地

181.69

230.31

14.94

11.54

13.57

11.52

公园绿地

110.08

197.09

9.05

9.87

8.23

9.85

防护绿地

66.87

26.50

5.50

1.33

4.99

1.33

广场

4.74

6.72

0.39

0.34

0.35

0.34

总计

总用地

1216.10

1996.20

100.00

100.00

90.82

99.81

5、用地布局规划

1)居住用地

本次规划提出至2020年城市居住用地达到625.29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31.32%。居住用地以建设设施完整、环境优美、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居住区、居住小区为目标。本次规划综合考虑自然地理状况、重要交通线、现状居住建设情况等因素,将县城的居住用地划分为6个居住片区。

县城规划居住片区一览表

 

名 称

居住用地(公顷)

面积(ha)

人口(万人)

(万人)

1

老城居住片区

162.31

5.2

2

德昌公园居住片区

127.81

4.1

3

洪堰湖居住片区

96.18

3.1

4

城东居住片区

82.48

2.6

5

城北居住片区

135.24

4.3

6

站前居住片区

21.27

0.7

 

合计

625.29

20.0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随着南县城市地位的不断提高,城市规模日益扩大,城市公共服务职能趋向多样化和高级化。配合城市功能结构的调整,公共设施布局将形成“一主两副”的总体结构。

一主:由兴盛路、南华路、南洲路、沿湖路形成的“井”字形综合公共服务中心,是全县最具活力的区域,其中包括老城商业中心、兴盛东路商业中心、宝塔湖商业中心、全县的政治中心等子中心,另外还具有商务办公、文教体育、展览展示等公共服务功能。

两副:两个片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即南县火车站站前公共服务中心和工业园公共服务中心。火车站站前公共服务中心结合南县火车站布置,不仅为客运交通提供公共服务,也为整个站前片区提供公共服务。工业园公共服务中心为工业园提供研发、孵化等现代产业高端服务功能。

3)工业用地

综合考虑高速公路出入口的位置,铁路线的布局,及城市盛行风向的影响,将县城工业企业集中布置于县城西边,形成县城工业园片区,位于杭瑞高速公路以南,南茅运河以西,城南路以北,基本沿杭瑞高速公路连接线两厢布局。规划工业用地以一类、二类工业用地为主,以南洲路为界,南洲路以北为一类工业区,南洲路以南为二类工业区。对于老城区原有的工业用地,除保留对现状环境影响较小的一类工业,如食品工业园、顺祥水产等企业,其它散布在老城区的工业企业应逐步搬迁出老城区,集中布置于工业园片区。本次规划工业用地为387.75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19.43%,人均工业用地为19.39平方米。

4)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调整现状物流仓储区布局分散的状况,结合工业用地布局,考虑城市对外交通条件,在工业园片区布置一个物流中心,位于湘北干线以南,南茅运河以西,南洲路以北,南茅复线以东。另外,结合南县火车站布置一处物流仓储用地,使南县的物资流通能够实现铁路、公路、水路的联运。

 

6、综合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规划

a)铁路及站场规划

规划常岳九铁路紧靠杭瑞高速公路北侧并与其相平行,避免高速公路与铁路将城区用地划分零碎。规划荆益铁路沿藕池河中支东侧布线,尽量使县城西部预留用地充足。将南县火车站布置在常岳九铁路线上,位于肚湖东侧,紧靠城区,便于市民的快速到达。

b)水运规划

充分利用南茅运河的水运条件,大力发展水路交通。规划南茅运河按Ⅴ级航道标准建设,并在工业园物流区规划一个港口码头,位于湘北干线与南茅运河交汇处的西南角,便于船舶停靠装卸货物。

c)公路规划

正在建设的杭瑞高速公路与已规划定线的益南高速公路形成了城区的高速公路网,并在城区形成三个高速公路互通交叉口,其中一个是两条高速公路的互通交叉口,另外两个是高速公路与城市道路的互通交叉口。杭瑞高速公路出入口位于城区西北部,肚湖东侧;益南高速公路出入口位于城区西部。

通过改造现有公路,提高公路的交通通行能力,以南茅复线、湘北干线、北洋路及丁家城路作为过境交通的主要疏散通道,避免对城市居住生活区造成较大的外部交通干扰,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过境交通最终将由外部干路所承担。

2)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a)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根据现状地形、道路布局特点采用“方格网”的路网布局形式,并将城市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个等级。

规划形成了“三横三纵”的主干路网结构。

三横:兴盛路、湘北干线、新城大道。

三纵:南茅复线、沿湖路、滨江大道。

县城规划主次干路信息一览表

序号

道路名称

道路等级

起讫点

道路长度(m)

宽度(m)

道路断面类型

1

新城大道

主干路

车站路-南茅复线

1587.3

42

4+4+1.5+23+1.5+4+4

2

湘北干线

主干路

经二路-沿河路

3741.6

42

4+4+1.5+23+1.5+4+4

3

南茅复线

主干路

S306-城南路

5540.8

30

2.5+25+2.5

4

沿湖路

主干路

南茅复线-丁家城路

6465.3

34

8+18+8

5

兴盛路

主干路

经二路-滨河东路

1342.1

42

4+4+1.5+23+1.5+4+4

兴盛路

主干路

滨河东路-南华路

2571.3

60

9+16.5+9+16.5+9

兴盛东路

主干路

南华路-滨江大道

1757.7

38

10+18+10

6

滨江大道

主干路

兴盛东路-北洋路

1721.5

28

5+18+5

7

车站路

次干路

新城大道-南茅复线

1828.5

30

6+18+6

8

站前大道

次干路

新城大道-车站路

350.3

30

6+18+6

9

经四路

次干路

新城大道-车站路

350.0

30

6+18+6

10

纬一路

次干路

经二路-沿湖路

2713.2

30

6+18+6

11

新太路

次干路

纬一路-城南路

3714.7

42

4+4+1.5+23+1.5+4+4

12

滨河西路

次干路

纬一路-城南路

3643.0

24

5+14+5

13

荷堰路

次干路

湘北干线-丁家城路

3302.7

30

6+18+6

14

南华路

次干路

健康路-丁家城路

2946.3

30

6+18+6

15

迎宾路

次干路

湘北干线-健康路

386.8

42

6+5+2+16+2+5+6

16

阳光大道

次干路

兴盛东路-北洋路

1321.9

30

6+18+6

17

南洲路

次干路

经二路-兴盛东路

5565.4

28

5+18+5

18

城南路

次干路

经二路-南华路

3975.6

40

6+5+18+5+6

19

大洲路

次干路

阳光大道-滨江大道

826.1

24

5+14+5

20

北洋路

次干路

南华路-滨江大道

2024.3

39

5+4.5+1.5+17+1.5+4.5+5

b)交通站场规划

①客货运站场规划

规划长途客运站场两个,保留目前的汽车南站,在城东片区北部规划一个汽车北站,位于沿湖路与花甲路交叉口的东南部,紧邻湘北干线,便于客车的出行。

结合杭瑞高速公路出入口及南县物流中心,在湘北干线与南茅复线交叉口的西南角规划一处货运站场用地,加快物资的高效流通。

②城市停车场规划

规划结合南县公共设施用地、对外交通设施用地的布局,在城区交通枢纽与建设密集区设置社会停车场,共设置社会停车场8个,主要布置在县城公共服务中心、南县火车站、长途客运站、货运站场及大型居住区附近。

公共停车场布局一览表

序号

位置

面积(公顷)

1

车站路南侧,站前广场东侧

0.80

2

纬一路与沿湖路交叉口西北角

1.24

3

南茅复线东侧

0.38

4

业旺路东侧

0.19

5

南洲路南侧

0.30

6

荷堰路与宋田路交叉口东北角

0.43

7

宋田路与学宫路交叉口东侧

1.07

8

团结路与城南路交叉口东北角

0.80

 

所有新建、改建的大型公共设施、住宅必需按照标准设置停车泊位。对缺乏停车场用地的公共设施以及居住区等应逐步改造,以满足停车的需求。具体指标见公共建筑配建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表和居住区配建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表。

 

公共建筑配建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表

建筑物类型

机动车

(车位/万平米建筑面积)

非机动车

(车位/万平米建筑面积)

办公

50

300

商业金融、服务、市场等

50

750

文化娱乐餐饮

60

500

医院

30

300

居住区配建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表

居住用地类型

机动车

(车位/万平米建筑面积)

非机动车

(车位/万平米建筑面积)

二类居住区

0.4辆/户

2辆/户

③加油站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加油站7个,保留现状加油站6个,新建加油站1个。

加油站布点一览表

序号

位置

面积(公顷)

备注

1

滨河东路与纬七东路交叉口东北角

0.33

现状

2

兴盛路北侧(兴盛加油站)

0.33

现状

3

南华路东侧(南门口加油站)

0.18

现状

4

南洲路南侧(南洲加油站)

0.61

现状

5

湘北干线与荷堰路交叉口东南角

0.56

现状

6

湘北干线北侧

0.21

现状

7

湘北干线以南,货运站西侧

0.30

新建

 

7、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到2020年城区绿地总面积达到230.3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54%,人均绿地面积为11.52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97.09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9.85平方米。

 

 

1)公园绿地

加强南茅运河沿线的公园绿地建设,重点塑造南洲三曲、藕池江堤、菇古涵今、曲港汇芳、柳浪闻莺、东园春晓六个景观节点。进一步完善德昌公园、宝塔湖公园的城市功能,结合现有散布在城区的湖泊水面新建洗马池公园、洪堰湖公园和老档湖公园,为县城新建区域的居民提供休闲交往的场所。

规划主要公园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位置

面积(公顷)

1

德昌公园

南洲路北侧

35.09

2

宝塔湖公园

沿湖路东侧

14.06

3

老档湖公园

兴盛路北侧

10.72

4

洪堰湖公园

城南路北侧

22.97

5

小河堰公园

宋田路北侧

4.15

6

洗马池公园

南华路东侧

45.05

7

花甲湖公园

花甲路北侧

6.38

2)防护绿地

规划防护绿地面积为26.50公顷,主要沿经过县城的铁路、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布置,其两侧防护绿地宽度为50米;在工业区与居住生活区相连的局部地段布置防护绿地,减少二者之间的相互干扰;在污水处理厂周围布置防护绿地,减少其与兴盛东路商业中心的相互干扰。

3)附属绿地

居住区绿地:布局应充分利用自然环境特征,为加强居民的交流创造良好的条件,达到景观功能和游憩功能并举的目的。规划居住用地基本为二类居住用地,绿地率不得低于30%,南县老城区可适当降低绿化标准,但是居住绿地率不得低于25%。

单位附属绿地:县城各单位须重视庭院绿化美化,根据相关标准,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例不低于30%。其中,医疗卫生用地绿地率不得低于40%,行政办公、体育场馆、文化设施用地绿地率不得低于35%,公共性较强的文化性和服务性行业如科研机构、商业设施等单位的附属绿地应力求开敞,向社会大众开放,与周围的环境结合考虑。

道路绿地:县城新区主干路绿地率不低于30%,次干路绿地率不低于25%,老城区主干路绿地率不低于25%,次干路绿地率不低于20%,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绿化覆盖率不低于80%。

4)生态绿地

南县县城周边规划的生态绿地由农田、湖泊和湿地组成,总体呈现“生态郊野环绕、两廊纵横交错”的格局。县城南、北、西面均为生态田园,东侧防洪堤以外规划为藕池河东支滨水湿地公园,沿常岳九铁路及杭瑞高速公路形成了一条生态隔离带,减少工业生产区对站前片区的环境影响,也为今后重大基础设施穿越城区预留了通道。规划在保持县城湖乡田园特色的条件下,为城市的远景有序发展预留余地,有利于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绿化联动体系。

5)城市广场

规划在城市的商业中心、行政中心及人流密集区设置城市广场。共布置城市广场5处,用地面积为6.7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为0.34%,人均广场用地为0.34平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