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环境保护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发布时间:2008-08-27 00:00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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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五”环境发展现状
1、“十五”规划基本完成
“十五”以来,我县环保工作一直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积极推进环保事业向前发展。在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环保、工业发展、财政、城建等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生态保护和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污染源治理速度加快,全县环境质量局部得到改善,环保队伍的监管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根据初步统计,5种主要污染物中,有3种污染物排放量已达到“十五”目标,化学耗氧量、二氧化硫尚未得到控制,呈上升趋势。
城镇环境质量略有好转,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5.3%。乡镇集中饮用水水源达标率在90.3-99.5%。
生态保护与建设取得突破进展,已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和三个生态农业分区,总面积1075平方公里。
2、存在主要问题
①全县环保“十五”实施计划一些项目执行困难,一些目标难以实现,特别是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污染防治工程项目虽然列入计划中,由于种种原因,项目进展缓慢。
②环保自身建设能力不足,难以有效开展工作。由于监督管理的手段不全,必需的仪器设备缺乏,不能全面、系统、有重点地开展环保监管工作。
③总量控制目标难以实现,特别是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未能得到有效控制。
二、“十一五”环境保护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我县“十一五”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与推进我县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进程相适应,着力发展循环经济,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强化监督,严格管理,加强综合协调和分类指导,促进环境与经济“双赢”,全面推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奋斗目标
1、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和管理体系。在推进“三化”进程与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使我县环境污染的状况逐年减轻,生态保护和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城乡总体环境质量基本稳定,重点地区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跻身全市先进行列,为在2015年前将南县南洲镇建成国家级环境保护优美乡镇打下坚实的基础。
2、具体目标
①生态目标。以建设一批高标准的生态示范区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基本控制,新建一个生态农业乡镇和一个省级环境优美镇。
②总量控制目标。到2010年,二氧化硫、工业粉尘排放量将分别在2005年的基数上削减12%、21%;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削减6%;重金属汞为零排放,镉、铬、铅、砷排放量与2005年基本持平;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削减9.8%,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严禁外排。
③主要计划指标
(1)生态环境
——土地退化、河流断流、湖泊萎缩等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8平方米
(2)污染防治指标
——废水中化学耗氧量、氨氮排放量控制在2005年水平上削减5%
——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控制在2005年水平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得到安全处置率100%
——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0%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0%
——规模化养殖场和集中式养殖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80%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70%
(3)城镇环境保护指标
——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划达标;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国家标准;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达到60%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60%;
——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供水水质达标率大于95%
——城镇居民燃气普及率达到85%;
(4)环保管理能力指标
——环境监察、监测、宣教能力达到标准化水平
——健全南洲镇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基本建成主要流域控制断面水质监测网络
——建成环境应急响应系统
——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率达到90%
——辐射工作单位安全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
——50%的重点污染源企业实行环境报告制度
三、“十一五”环境保护具体任务
(一)城市环境保护
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中心,重点解决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和垃圾污染的问题,使城镇的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一是合理规划,完善城市功能。遵循生态规律,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发展方向,调整好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逐步解决城市功能区混杂的问题。二是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管道燃气工程等城市环境基本设施建设,增强城市载体功能。三是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严格保护饮用水源,确保城市饮用水安全;加强烟尘控制区管理;推行清洁生产,提高清洁能源比例,控制机动车尾车污染,搞好饮食业油烟净化;加快噪声控制达标区建设,整治城镇声学环境,推进城区道路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提升城市品位。
(二)工业污染防治
把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工业污染防治的主线,逐步实施工业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工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一是严格控制新污染,并通过“以新带老”,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二是巩固和提高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成果,全面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动态管理,逐步更为严格的工业污染企业全面达标工程,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三是结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淘汰一批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关停一批工艺落后、污染严重、布局不当的企业。四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实行污染全过程控制,着力抓好造纸、食品、化工、纺织和建材等五个行业的清洁生产示范,积极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五是下大力气抓好造纸、建材、化工、冶金和火电等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
(三)农村环境保护
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业污染和防治乡镇工业污染为重点,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一是开展农村改水工程,划定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确保农村集中式饮用水的卫生安全;二是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和节水农业,积极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防止农作物污染,确保农产品安全;三是推广畜禽养殖业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基本实现废水达标排放,控制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污染;四是加强农作物秸杆的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控制焚烧秸杆的污染危害,加强农村能源综合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沼气;五是在加强加快发展小城镇建设的进程中,加强环境保护规划,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集中,配套完善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实行污染集中控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消耗高、污染重的落后工业由城市向农村转移。
(四)生态环境保护
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为指导,以湖区水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为重点,以退耕还林、退田还湖、强化监管为主要措施,努力减少人为破坏,使生态恶化的趋势进一步得到遏制。实施对生态环境良好区的积极性保护,以提高保护区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为重点,着重抓好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保护,防止城镇化和商业化倾向造成的生态破坏。
四、“十一五”环境保护主要措施
根据对环境形势的判断和主要目标要求,初步考虑“十一五”环境保护应在七个方面。
1、加强环境监管,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①完善环境监管机制,理顺环境管理机制
长期制约环保事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问题,必须依靠改革的方法解决。围绕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机制,加大改革,勇于创新,力争在“十一五”有新的突破。
②推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提高企业环境绩效
全面推行落实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严禁企业无证排污。完善排污申报制度,对污染源排污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将排污许可证发放改造与贯彻《清洁生产促进法》相结合。实施总量控制定期考核和公布制度。建立基于环境会计和批复绩效的企业环境报告制度。
③强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新建项目审批,健全环保准入制度
全面推行规划环评和重大决策环评,将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发展规划与决策阶段。强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执法手段,大力推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区域资源开发、生态建设、各类开发区及工业小区、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过程中的实施,巩固环境影响评价的前置审批地位。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规定的规划和项目,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中后期管理力度,强化验收环节管理,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管。
④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打击力度
一是按照现行的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清理和整顿违法排污企业,对造成区域环境污染事故的要严格执法,依法处罚环境违法的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解决执法和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二是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三是完善环境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的长效机制,尽快扭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局面;
⑤继续抓好循环经济示范和创建活动,提倡建设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一是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开展区域、城镇、工业园区、企业等不同形式的循环经济试点。大力推进生态县建设步伐,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继续开展创建全国优美小城镇、环境保护模范社区(绿色社区)和创建中小学“绿色学校”等活动;二是推行清洁生产,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推进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生命周期评估,继续创建“生态工业园区”,探索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园区和城市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动循环型社会的建立。
2、突出重点流域治理,确保饮用水源地安全
①全面推进南洲镇和茅草街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污水处理厂要因地制宜,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同时采用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要切实重视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2010年,两镇的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从根本上避免水环境继续恶化。
②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的水环境问题
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一切排污行为和对水源地有影响的旅游和水产养殖等活动。对已经污染的河流和湖泊,要加快治理,改善水质。完善流域治理机制,落实藕池河、沱江、淞澧洪道和南茅运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各项任务。
3、改善重点城镇空气质量,控制和消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①综合治理城市大气污染
加大城镇人口稠密区域工业企业“关停并转迁”的力度,使城镇工业区和居民区适当分离;逐步减少城镇直接燃用原煤的用量,在人口稠密的区域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要将颗粒污染物作为改善空气质量的主要控制指标,重点消减颗粒污染物的含量。通过改造除尘治理设施、提高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比例、减少道路和施工扬尘等,降低空气中颗粒污染物的含量,改善城市的能见度和环境质量。
② 严格控制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用洁净煤逐步代替含硫量大量3%的高硫煤,老污染源要逐步建设脱硫设施,新上企业必须上脱硫设施。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初步遏制生态恶化
①启动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
以全县生态功能区划为基础,在湿地保护、江河洪水调蓄区、重要渔业水域等地区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开展示范工程和监管能力建设,堆进舵杆洲、天星洲10万亩湿地生态保护。
②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
强化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管理,遏制新的重大生态破坏;逐步建立资源开发监管体系,水、森林、芦苇、湿地等重要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县、绿色食品基地、有机食品基地的建设,开展创建全国优美小城镇建设。
③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
积极开展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制定并实施全县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
5、加强放射性源监管,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加强对工农业生产等人为活动所造成的电磁辐射进行监督管理。优化电磁环境布局,对电磁辐射在其立项阶段实施控制目标管理。
6、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①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一是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和处理系统的建设,优先进行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高标准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二是严格对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和危险废物出口企业的监管,预防打击废物非法进口和出口。
②确保危险废物妥善处置
以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经营许可证管理为核心,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处置企业的监管,切实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对危险废物实行全过程管理。
7、加强环境监管能力,提高环境保护整体管理水平
① 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加强在主要重要河流、重要饮用水源等断面监测能力,完善监测手段,新建2000平方米的监测用房,配备必备仪器、设备,具备水环境常规必测项目例行监测能力。
②建设重点污染源监测系统
整治排污口,对排放COD、和氨氮、排放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重点污染源进行排污浓度和总量实时监测。
③建设应急监测体系
结合本地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特点和规律,配备必要的应急监测设备和防护装备,增加实验室快速测定分析能力,确保能够得到快速识别、及时处置地区内发生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