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1-27 15:55 信息来源: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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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市生态环境局的关心、指导下,我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生态立县”发展战略,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工作,各项生态环保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有力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现将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整改。

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强化调度。2017 年以来中央、省环保督察,以及中央、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中央督办、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督察、全国人大执法检查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反馈我县环境问题 48个,目前已完成整改销号36个,未完成整改12个。未完成整改的 12个问题中,6个问题为中央、省环保督察及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需要按程序整改销号,6个问题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反馈的面上问题、整改完成后需将有关情况报市直主管部门备案。

(二)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扎实推进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对标2021年大通湖水环境治理任务清单,以大通湖南县流域通湖沟渠“一渠一策”实施方案为指导,以入湖口湿地建设、农田型湖泊缓冲带建设等项目为依托,推进我县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工作。二是制定国省控断面整治方案。针对下柴市,德胜港国控断面,三仙湖水库,南茅运河省控断面水质不稳定的情况,制定一断面一整治方案,对超标因子进行溯源分析,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责任。三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对县级饮用水源地、乡镇“千吨万人”水源地进行常态的问题排查整治。四是积极配合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的相关工作。参与取水口设置的选址比选,提供了近三年水质断面的监测数据。

打好蓝天保卫战。定期召开空气质量会商会,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联防联控。狠抓秸杆禁烧,加强道路杨尘治理,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组织技术力量对我县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进行走航分析,重点加强对园区涉VOCs气体排放企业的监管。

打好净土保卫战。完成6个社区生活污水治理,完成农村生态环境监测小流域试点扫尾工作,对农村黑臭水体进行了摸排调查,完成土地安全利用排查工作。

(三)全力推进“夏季攻势”。

2021年益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明确的我县的任务涉及5大类、19小项工作任务,其中16项工作任务已经完成,其余的序时推进。

(四)环境管理工作常态推进。

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的集中共用工作。按照更新优化后的《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结合《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建设要求,精简审批环节条件,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流程。

加强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力度,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和联系,互相支持配合,共同把关,提高环评执行率,为经济健康发展做好服务。至 1118日止,我县环境影响评价市级审批项目15个,县级审批7个。建设项目的环保手续及时审批,有力保证我县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五)环保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有序推进。

今年以来,共争取到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4750万元用于大通湖流域水环境治理,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100万元用于大通湖南县流域农田型湖泊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1500万元)、农田面源生态拦截工程(1400万元)、通湖沟渠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1200万元)等3个项目的建设,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650万元用于明山头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目前,大通湖南县流域农田型湖泊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正进入施工图设计扫尾阶段。

(五)环境执法与监察进一步加强。

以环保专项行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制定了2021年环保专项行动方案,重点对重金属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生产企业、畜禽养殖场、娱乐场所噪声问题等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工作。

具体工作有如下几方面:

1.执法情况:①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共出动400余人次,检查企业90余家,提高了监管的精细化水平;②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专项检查,通过摸排我县涉VOCS排放的企业共计19家,经排查发现环境隐患问题2个,已要求企业立行立改;③开展涉气工业企业排查,已出动20/次,已排查企业7家,重点对企业的扬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进行检查,暂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环境隐患问题已要求企业立行立改。④处理了向水体排放油污应急事件:2021310日原湖南鑫农油脂有限公司在拆卸过程中,储存区一废弃储油罐残留棉籽油泄漏至南县经开区污水管网,导致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停运。经过四天三夜的摸排和处置,已消除对污水处理厂的影响。相关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⑥牵头开展了《大米加工、烘干厂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完成前期摸排工作拟定检查企业58家,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2.污染投诉处理情况:2021年受理环境信访件共229件,其中来电106件,来访8件,市长热线88件,县长信箱6件,12369环保举报平台21件,环境信访投诉件的办理回复率达到100%,回复满意率98%

(六)积极开展环保法律宣教活动。

2021年共对9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审核;参与了南县辖区4件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的启动工作;参与了南县人民法院驻我局工作联络室的相关工作;参与了制定普法工作清单工作;参与了乡镇职能赋权工作。

2021年,我局采取措施,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环保法律宣教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主要表现在:1.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2.参与了全年度关于生态环境方面的新闻收集工作;3.积极参与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在616日“低碳体验日”上,在办公楼悬挂横幅1条、展出板报1期。全体干部职工带头步行上下班,办公室照明灯关闭。

(七)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组织全局干部参加了“学文件、强素质、增效率、促发展”活动,干部职工按要求做了学习笔记、领导干部写了心得体会,做到学习活动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将《湖南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及许达哲同志在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湖南省情况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等系列讲话精神纳入党组(扩大)会议日程安排之中;学习《洞庭湖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相关环保法律知识,将环保法律知识与环保工作实际相结合。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水环境质量形势严峻

截止目前我县CWQI指数在全省126个县市中排名120位,水环境形势相当严峻。

(二)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压力巨大

大通湖去年虽实现了年度目标,但要稳定保持在Ⅳ类水质,压力很大。111月,大通湖断面水质为Ⅴ类,而目前底子薄,治理项目资金匮乏,技术支撑不强,短时间很难保证水质稳定达标。

(三)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刻不容缓

我县集中式地下水源地和乡镇“千吨万人”地下水源地铁、锰和氨氮等指标长期超标,去乡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源源水达标率仅为47.5%,出厂水合格率仅为81.08%,乡镇级“千吨万人”水源地整治任务繁重。去年我县新设了茅草街镇集中供水工程等5处取水口、调整了明山头镇集镇水厂等2处取水口,根据水源地环境整治的要求,新设的取水口需要重新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标识标牌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和污染源整治相关工作。取水口的设置的待进一步规范。

(四)蓝天保卫战打得压头

今年111月,我县空气质量在全省排名较上年明显退后,落后于安化、桃江、沅江,稍优于周边华容县、安乡县。经分析,造成下降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颗粒物(包括PM2.5PM10)浓度在全省明显偏高。受我县处于北方污染传输通道的不利地理和地形位置的影响,这也一直是影响我县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去年全年PM2.579名,PM1080名;目前1-11月,PM2.576名,PM1079名)。二是O3浓度明显上升。去年O3年均值在全省第3名,是我县空气质量提升的重要贡献因子。今年1-11月份,我县O3相对周边县市,浓度明显地不降反升,由优势指标变成劣势指标,O3全省第59名,直接导致我县空气质量整体排名的退后。2020年较2019年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很大,2021年空气质量提升空间已非常有限,要达到市委市政府定的排名全省40位的目标压力非常大。

(五)环保要素保障亟待加强

生态环境体制改革还在推进中,人、财、物上收的理顺还需要一个过程,队伍的数量、质量难以保证工作需要,财权、事权不匹配等问题对工作的开展有明显的制约。历史负债较重,环境监察、监测业务用房建设超预算投资资金缺口近900万元。

三、2022 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以减排工作为重点。加强对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厂减排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二)加大环境监察力度。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对环境违法企业坚决要求整改;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污染事件的处理,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三)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控制“两高一资”目前的引进,把好企业环境准入关;进一步提高“三同时”的执行率。对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积极做好服务,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加快环评审批速度。

(四)进一步做好环保宣教工作。以六月环境宣传月和“六·五世界环境日”以及科普宣传为契机,加强环保法规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加强生态县、生态农村建设的宣传,使生态县、生态农村建设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齐心共建。

(五)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强化人员的培训,以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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