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挖南茅运河
发布时间:2021-07-05 15:49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陈维清 彭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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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11月下旬,全县集8万余劳力开挖南茅运河(县城西郊至茅草街),12月底完成土建任务。
第二年7月1日,南茅运河重点配套工程均和倒虹吸管建成通水。
1978年1月30日,县委作出《关于纠正城乡资本主义倾向的几项规定》,依然限制社队自主权,防碍了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是年11月,县委贯彻中共中央(1978)第55号文件精神,开始进行对错划右派的复查、改正及安置工作。至1980年3月,全县错划右派分子全部得到改正,除死亡的予以抚恤外,其余皆按政策予以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