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区平叛

发布时间:2021-07-05 15:44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陈维清 彭佑明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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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1月22日,三区原崇礼乡第六保地主刘柏荣、第四保保长姚绍崇等,借政府征粮之机,煽动群众抗粮,继而发动武装暴乱,导致全区骚乱。

29日,县委、县政府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平息了暴乱。当年10月26日,全县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分批开展土地改革运动。

1954年7月,特大洪水,全县倒溃11垸,淹没农田43万余亩,淹死居民80余人,损失财产1000余万元,灾民17万余人。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时组织救灾。

1957年9月13日,县委召开三级干部大会,采取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形式帮助县委整风。与会者就粮食统购统销、农业合作化和领导干部作风等问题提出上万条意见,历时16天结束。会后,县委成立整党领导小组,分批组织全县干部、教师和工商界人士大鸣大放。随即开展“反右派”斗争,针对鸣放意见进行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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