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自然资源局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01 11:00 信息来源:南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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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县自然资源局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民主集中制等有关规定,提高局党组民主、规范、科学决策水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促进我局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原则

  凡涉及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局党组作出决定,决策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实行集体领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体讨论研究,议事决策。

  2.坚持民主决策原则。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3.坚持依法决策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上级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二、决策范围

  (一)重大决策方面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本单位党的建设、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问题。

  3.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部署、改革方案等重要问题。

  4.研究全局安全工作及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5.其他须研究的重大决策。

  (二)重要人事任免方面

  1.在干部管辖权限内有关干部的民主推荐、提名、任免、交流和调整,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和奖惩。

  3.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人才的推荐、 晋级、聘用和职称评定等。

  4.推荐和确定本局各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人选。

  5.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推荐人选。

  6.其他须研究的重要人事工作。

  (三)重大项目安排方面

  1.土地开发整治、土地增减挂钩、地质灾害防治等项目性业务的申报立项招投标。

  2.大宗办公物资及设备采购等。

  3.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或处置等;。

  4.办公楼、饭堂修缮、设施改造等。

  5.物业、饭堂等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6.信息化运维服务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等项目。

  7.其他须研究的重大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

  1.局年度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调整情况。

  2.开支1万以上(含1万)的经费使用。

  3.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

  4.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

  三、决策方式

  实行党组负责制,对重大问题,通过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出席局党组会议的成员为局党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扩大到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但列席人员不参与决策和表决。

  四、决策程序

  (一)酝酿阶段

  1.充分征求意见。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期要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牵头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应进行专家咨询、决策评估、综合论证、比价议价和拟制实施方案初稿;对与本单位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广泛征求意见。

  2.充分进行酝酿。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酝酿,但酝酿过程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不得以个别商议替代会议讨论,不得以会前沟通、传阅、会签等形式替代集体决策。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未协调或经协调仍存在较大分歧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3.按照程序提议。提请会议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先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再报党组书记确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4.做好相关准备。相关业务股室应在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送达办公室进行会前综合,在党组会议召开前,办公室将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资料)送达参会人员,以保证参会人员有足够时间了解相关情况,办公室负责会务保障。

  (二)决策阶段

  1.保证出席人数。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有应到会成员的2/3以上出席方能召开会议。

  2.充分发表意见。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应安排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股室(二级机构)介绍、说明情况,并留出足够时间进行讨论。对有关决策建议,参会成员应逐个表态。党组书记应在大家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汇总、发表意见。

  3.组织列席旁听。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可视情况组织相关人员或服务对象等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就议题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4.逐项作出决策。对多个“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应逐一表决。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到会2/3以上成员同意,方可形成决定;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分歧较大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不同议题内容,表决可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会议结束后要形成会议纪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股室(二级机构)和人员。办公室对会议文件及有关讨论情况应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三)执行阶段

  1.分工组织落实。经领导班子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应由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遇有职责分工交叉的,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

  2.严格执行决策。任何领导班子成员都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个人对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也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但在未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

  五、监督检查

  1.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带头执行“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督促所分管的股室(二级机构)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及时向局党组或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

  2.依照廉政准则规定,把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3.县纪委派驻组组长和局纪检专干负责“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的程序监督,决策事项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根据要求,定期汇总情况向县纪委派驻组进行报备等事项。局财务股负责对“三重一大”事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及时向党组汇报事项的资金使用情况。

  4.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按规定应当公开的,要按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要求,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对未经集体决策就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股室(二级机构)和人员知情后应及时向党组等报告。 领导班子成员在述职述廉时,要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之一,自觉接受监督。

  六、责任追究

  1.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不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事后又不通报的。

  2.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

  3.对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4.未向领导班子提供全面、真实情况,造成错误决定的。

  5.弄虚作假,骗取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

  出现以上情形的人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其他

  本细则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上级各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中共南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三重一大”

  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类型

事项名称

责任单位

1

重大事

项决策类

审议重要文件、重要规章制度

办公室、机关党委、法规股及相关业务股室

2

传达贯彻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研究我局落实措施

办公室、机关党委

3

审议全县自然资源系统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和结果

办公室、人事股、机关党委及相关业务股室

4

研究全县自然资源系统重大活动、工作会议

办公室、相关业务股室

5

研究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大事项

机关党委

6

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决策事项

机关党委

7

研究审定重要规范性文件、重要规章制度及重要文件

办公室、法规股及相关业务股室

8

研究自然资源督察执法的重大事项

执法大队、督察股

9

研究全县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土地报批供应储备计划、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等规划

耕保股、规划技术股、开发利用股、用途管制股、修复中心、储备中心

15

研究确定“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调剂和耕地指标交易方案

耕保股、修复中心

16

研究地理信息、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档案信息中心、测绘队

17

研究确定全局预算

财务股

18

研究年度各项培训人选建议

人事股

19

重要人

事任免类

研究向县委呈报县管干部任免及年度考核等次

人事股

20

研究决定局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和职级晋升

人事股

21

研究决定局管理干部辞职、退休

人事股

22

研究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人员用人计划

人事股

23

研究确定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的设置、调整、职能职责确定、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与调整、人员编制调整、人员调配、人事制度改革及政策调整方案等

人事股

24

重新认定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材料相关信息

人事股

25

研究确定局管理干部年度考核方案及考核等次

人事股

26

研究确定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官岗位选配

人事股

27

   研究确定局事业编制人员专业技术、管理岗位的聘用方案

人事股

28

研究确定党组民主生活会等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机关党委

29

研究确定上报县级以上表彰对象

人事股

30

重大项

目安排类

研究确定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启动、资金安排及重大项目变更

矿测股

31

   研究确定土地综合整治、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计划

修复中心

32

大额资

金使用类

研究1万元(含)以上的财政资金使用

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

33

其他

局党组认为和县纪委监委派驻组建议需上会研究的事项

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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