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商培训训后服务制度》的通知

南电商领办【2022】6号

发布时间:2022-01-20 09:02 信息来源:南县商务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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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

范项目电商培训训后服务制度》的通知

 

各县直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商培训训后服务制度》已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

                         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电商培训训后服务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管理,了解培训后学员的电商应用情况,提高电商培训实效,促进学员电商创业、就业和企业电商化转型,特制定本制度。

一、服务目标

根据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南政办发〔2021〕4号)中电商人才培训要求,组织开展电商培训,针对已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训后跟踪服务,提供辅导、孵化等定向服务,详实记录培训对象和服务内容,并定期统计从业及创业人员运营情况,确保培训效果落到实处,进一步解决学员在电子商务技术应用中的实际问题。

二、服务组织

服务统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

服务实施:承办企业(湖南惠农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对象:参加过各类电商相关培训的学员

三、服务内容

(一)建立培训档案。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培训机构要按班次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包括培训总体方案、培训通知和培训单位资质情况、培训讲师资质和培训课件、培训人员花名册及签到扫描件、培训现场照片,以及参训人员个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完整。

(二)在线辅导。适应现代远程在线教育发展趋势,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开展电子商务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在线信息技术咨询、全程跟踪管理与考核评价等,每期培训班建立一个QQ群或微信群,讲师可在群内及时回复学员问题,指导学员开展电商应用。

(三)跟踪回访。根据培训签到表,学员结业后由承训企业开展跟踪辅导服务,并做好回访记录,及时记录学员电商创业、就业情况。对电子商务实际应用表现优异者可返聘为优秀人才对其他学员进行经验分享。加强训后电子商务的管和知识更新,落实相应的创业扶持政策。

四、服务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以承训企业为第一负负责人,开展训后服务,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与其他电商相关部门为辅助责任人,开展电商孵化支撑。各责任主体要认知各自分工及责任,把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管理。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训后服务抽查工作,通过对受训学员进行电话回访、实地走访,了解电商培训效果及训后服务开展情况,对训后服务不到位、孵化支撑不积极的情况一经确认,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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