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

南电商领办【2021】3号

发布时间:2021-09-30 10:55 信息来源:南县商务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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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相关电商企业:

《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已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

                         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30


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45号)以及《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指导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监督检查总体要求

(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各项计划安排和项目进度,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要建设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二)项目各承办主体应按要求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承办主体上报的工作总结及项目进度等相关材料作为综合示范项目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三)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开展日常的实地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指出限时整改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到位承办企业必须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多次存在问题且未及时整改的视情况取消承办资格

二、日常监督检查成员组成

日常监督检查成员以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和第三方监管机构为主,同时根据需要和结合实际联合县商务局、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相关单位共同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日常监督检查对象

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承办企业。

四、日常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日常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建设内容,包括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等建设和运营情况以及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本细则主要就以上内容的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和检查。

(一)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情况。核查相关合同、硬件设备、团队组建、入驻企业数量及产品销售情况、服务台账、统筹功能、O2O展销馆运营等;农产品资源库、精品网货、区域品牌、标准化建设情况及上行活动记录等。

2.乡村电商服务站点的建设运营情况(包括站点选址清单、分布图、站点选址、硬件设施、功能分区、配套制度、服务台账、数据上报、上下行金额或上下行包裹量等)及站点负责人培训情况。

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1.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运营情况。核查相关合同、设施设备、整合企业数量及运营情况、路线规划情况、物流配送情况、物流补贴标准文件及落实情况。

2.乡村物流配送点建设运营情况。核查站点清单(是否与电商服务站点一致)、物流覆盖率、站点配送价格、历史配送记录等。

农产品供应链体系

采用政府采购方式进行建设的,根据建设内容核查整体建设情况。核对合同、票据、资料、图片等证明材料,查看项目实际运营情况(主要包含农产品产后商品化设施设备建设运行情况、农产品标准化建设情况、相关企业进行生产认证许可和品牌培育建设情况、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等)。

采用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建设的,核查项目申报通知、项目评选过程资料和奖补企业提供的项目建设相关资料。

(四)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核查培训方案、培训考核标准、培训教材编制及公开情况、电商培训人次统计情况、行政村覆盖情况、训后服务记录(电话回访、培训群辅导、现场回访等)、培训学员创业就业转化情况(转化数量、转化佐证材料)、培训或指导传统企业转型升级触网和电商产业典型案例挖掘整理情况等。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对照《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规定建设内容,通过现场查看资金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核查承办企业专项资金财务专账建立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相关合同、支付凭证、形成的资产统计表等资料。主要查看资料是否齐全、真实、合规;是否由专人保管、分类存档;查看资金使用情况的票据是否完整、齐全、是否专款专用。

五、日常监督检查落实方式

(一)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定期召开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推进会议,通过会议对前期工作进行通报讲评,对业务工作进行规范培训,加强对工作的指导。

定期公示每月报送根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等项目情况定期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专栏进行公示并报送至商务部信息管理报送系统、智慧乡村系统

(三)开展调研指导及验收。通过平时调研指导及项目建设阶段性验收等方式,对承办企业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其中项目建设阶段性验收组织县商务局和第三方机构进行全面监管,平时指导调研结合实际进行抽查。

六、日常监督检查检查频次

1.项目建设(包括1个电商公共服务中心;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村电商服务站点)进度检查: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2.电商人才培训情况检查:每季度至少一次。

3.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情况检查:每季度至少一次。

4.资金使用情况检查:财政资金拨付后进行检查或第三方监督检查机构需要进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时可临时安排并通知相关单位。

七、日常监督检查标准

(一)项目建设情况:是否按照我县既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建设完成,并正常投入运营。

(二)项目运营情况:是否按照我县既定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运营并达到一定运营效果。

(三)资金使用情况:是否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避免资金闲置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弄虚作假等不合规情况。

八、日常监督结果应用

日常监督结果将作为我县综合示范工作绩效评价和项目验收中日常监督检查评分项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对日常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及项目建设成效与后续资金和项目安排直接挂钩。对日常监督检查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我县将通过发督办函和约谈项目负责人方式进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我县示范项目建设合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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