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南电商领办【2021】1号

发布时间:2021-11-08 16:32 信息来源:南县商务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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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加快推进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实施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保证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有序开展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研究部署和推进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的各项工作;审议决定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中的重大事项,研究部署年度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中遇到的重大事项;督促和检查各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推进及政策落实情况。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提供园区内产业园或空置厂房作为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及县物流分拨中心建设地点,并协助项目单位解决在改造建设过程中的水、电、网络、通信等问题。

)县政府办。负责综合示范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县直各单位按照分工履行好各自职责,共同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

(三)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电子商务知识培训,配合开展电子商务领域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的培养和引进,整合资源,结合“一门式”服务开展相关工作。

(四)县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做好综合示范项目的宣传工作,组织各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建设情况、示范效应和先进典型,营造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县商务局。做好全县农村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制定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总体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分解、落实推进好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各项工作。

)县财政局。做好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地方财政资金配套工作,监管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的支付与使用,审核《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按项目实施进度拨款;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每年安排财政预算,用于电子商务招商、培训、宣传以及信息化建设,构建农村电商支撑服务体系和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推动城乡电子商务发展。

)县审计局。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及效益性进行审计。

)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立项及审批工作,参与制定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

)县人社局。负责电子商务发展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及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电商创业,对符合条件的电商创业者,给予创业培训、创业贷款等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将电商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之中;对入驻县乡村三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电商企业,提供就业、创业、培训、社保、维权服务;落实网上再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出台返乡青年及大学生网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全县农特产品的“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引导、鼓励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利用电子商务手段进行产品营销,改变传统销售方式,拓展我县农产品销售渠道,将农村电商培训纳入到全县农民培训计划。

(十)县交通运输局。加快推动全县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交通畅通能力;指导物流资源和电子商务的对接,牵头整合全县快递物流行业的整合,实现快递上下行共同配送,达到提速降费要求。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网络销售环节的监管,制定电商相关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办法及电子商务商务信用评价办法,及时发布电商产品质量监测信息,引导企业、商户逐步建立和完善产品追溯体系;负责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市场监管,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的各类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网络消费的合法权益。

十三县乡村振兴局。加强与上级乡村振兴业务部门对接,积极争取农村振兴项目支持,积极探索开展电商巩固脱贫试点工作,探索电商振兴新模式,配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电商试点乡镇、试点村建设工作。

(十四)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推进信息基础建设加快企业信息化,培育工业企业应用电商为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提供帮扶,将电商企业纳入中小企业服务范畴给予支持。

(十)县统计局。负责对全县“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电子商务交易数据情况进行监测统计,参与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总体规划政策措施的制定。

(十)县税务局。负责严格落实税收扶持政策,落实好促进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有关地方税费优惠政策;深入分析电子商务产业特点,积极探索支持其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完善和创新电子商务发展的征管方式。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研究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土地政策,保障县快递物流园等重点项目用地。

十八)县文旅广体局。负责推进旅游服务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鼓励旅游企业面向行业、游客建立完善旅游电子商务服务推广平台,优化提升网上旅游信息查询、预定、支付等服务功能,积极引导各方规范经营网络涉旅业务;会同市场监督、文化执法等部门,严厉查处超范围经营等违规经营行为;在政策保障、资金投入、宣传推广等方面,加大对规范经营的旅游网站的支持力度;负责电子商务领域涉及网络文化等方面的市场监管;推进网络文化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

十九)县退伍军人事务局。负责会同县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指导退伍军人网商创业;组织开展退伍军人电子商务培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联系本地在外电子商务创业人员,吸引相关人员通过电商进行创业就业。

二十)共青团南县委员会。负责会同县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指导青年网商创业;组织开展青年电子商务培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联系本地在外电子商务创业人员,吸引广大青年通过电商进行创业就业。

二十一)县信息中心。配合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建立综合示范项目公示专栏,负责电子商务示范工作项目公示等相关工作。

(二十)县供销社。负责牵头推进供销行业电子商务应用,利用基层供销社站点网络平台,加快基层网点建设,开展农副产品网上交易活动,推进农产品流通和农资经营电子商务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不断加强电子商务经营网点建设。

(二十)县妇联、残联负责组织、发动全县广大妇女、残疾人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发展,实施妇女、残疾人电商创业培训计划,征集、开发、推介妇女、残疾人电商创业项目,帮助更多的妇女、残疾人实现电商创业、居家创业就业。

二十四)县邮政局。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促进交通、运输、物流资源和电子商务的对接;推进快递服务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加快农村三级物流网点建设;协助制定电商产业园的物流发展规划,规范快递物流运营管理,为网络产品物流配送提供政策支持;负责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推进,确保三级物流配送时效2天/次,做好电商物流配送工作。

(二十)各乡镇。负责辖区内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积极组织协调、配合和支持县直有关单位和示范项目建设实施单位在其辖区内开展了物流及站点建设、人才培训、品牌打造、质量溯源、产品上行、宣传推广等相关工作。

 

 

 

 

 

 

 

                                  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

                                  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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